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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计委《关于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措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5 生效日期: 2002-09-25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文号: 湘发[2002]16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措施意见〉的通知》(中发[2002]10号),提出了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有效克服当前困难,保持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势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的《关于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措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抗洪抢险取得全面胜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解决。今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高度关心群众生活,奋发有为,扎实工作,集中精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委、省人民政府。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2年9月25日
  

      关于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措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发[2002]10号文件精神,我们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1-7月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170.34亿元,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77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899.27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962.3亿元,增长10.3%。
  (1)内需继续发挥主导作用。1-7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6%,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及其他投资增长27.6%,提高11.2个百分点。国有投资中,基建、技改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增长23.8%、15%和6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外贸出口完成9.99亿美元。
  (2)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工业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增强,1-7月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0.3%,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产销两旺,增加值增长17.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5%。服务业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其中批零贸易业增长11.4%,运输邮电仓储业增长9.2%,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64.6%。农业平稳发展,种养结构调整加快,退耕还林进展较快,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60家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8.3%。
  (3)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1-7月规模工业实现利润36.28亿元,同比增长39.4%,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06.72%,提高8.14个百分点。实现财政总收入223亿元,增长15.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6.24亿元,增长20.2%。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增长10%和6.6%,均高出去年同期水平。
  (4)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完成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又减少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49项,减幅达38.8%。初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0多个,降低收费标准130多项。经济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民间投资和外资的大幅增长。1-7月非国有投资增长32.2%,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9.7%。合同直接利用外资7.07亿美元,增长110.5%;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5.11亿美元,增长62.7%。上半年实际引进内资55.12亿元,增长52%。
  (5)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正在抓紧落实。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80%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已完成改制。1-7月证券融资24.71亿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这些都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今年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严重的自然灾害,我省经济发展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是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奋力拚搏的结果。省委、省政府注重抓全局、抓重点,全面分析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可能遇到的困难,做了充分估计和准备,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中央扩大内需的方针,从供需两方面入手,为促进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需求增长的内在机制逐步完善,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不断增强。二是紧紧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积极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着力提升全省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素质。三是坚持一手抓防汛抗灾,一手抓经济发展,始终掌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战胜了湘江6次洪峰和洞庭湖高危水位,夺取了抗洪抢险的全面胜利。四是大力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保持内需有效扩大和经济稳定增长创造了良好条件。五是积极应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有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六是突出强调保持大局稳定的重要性,努力化解影响稳定的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是,必须清理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世界经济稳定复杂前景并不明朗,国内经济运行出现了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放缓等新情况。省内经济生活中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灾害损失严重,今年先后遭受低温阴雨和严重洪涝灾害袭击,虽经全力组织抗灾抢险,仍造成农业减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就业问题突出,目前全省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约有73万人,加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矛盾加剧。财政增收节支压力较大,上半年银行调整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核算时间,部分生产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局部地区发生严重洪灾,已影响了财政增收,这些减收因素还将继续制约财政收入增长。同时,兑现工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抗灾救灾等都将加大财政支出的压力。规模以下工业增速缓慢,上半年规模以下工业完成增加值增长35%,增幅低于规模以上工业13.8个百分点。
  今年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高度关心群众生活,抓紧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做好全年经济工作。
  一、抓好救灾补损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1)积极开展救灾补损。组织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恢复水毁设施,恢复生产。加强秋收作物中后期管理,切实抓好“三冬”农业。组织开展以送种养技术、供需信息、种子种苗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下乡活动,帮助灾民发展生产。切实安排好灾民生活,抓紧落实灾区群众的口粮、棉被等物资救济;迅速落实对住房全倒户的补助,确保春节前搬进新居。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继续实施优质种苗工程,扩大优质农产品种植规模,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安全、卫生和无公害农畜产品,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大对“公司加农户”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办好省农博会,鼓励发展各种流通组织,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有关鲜活农产品实行绿色通道的政策,帮助农民开拓市场,扩大农副产品销售。加快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进度,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及粮食和资金补助兑现工作,确保完成200万亩退耕还林、210万亩荒山造林任务;做好国家已承诺追加我省100万亩退耕还林、100万亩荒山造林任务的前期工作。抓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程。继续加强投资省、见效快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3)切实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原原本本地宣传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做好新税制方案的进村入户工作,重点抓好计税面积、常年产量、税率、税额及附加的落实,并张榜公布。继续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农村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等配套改革。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继续开展涉农价格收费的专项治理,做好受灾地区农业税费的减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八个禁止”和省“七个严禁”,坚决防止涉农恶性案件的发生。
  (4)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依法有偿转让,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
  (1)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地方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根据国家部署,认真开展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各级财政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两个确保”的资金投入。对困难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可以先用失业保险金保障基本生活。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认真落实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有关政策。
  (2)继续扩大城镇养老、医疗和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特别要注意把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要达到95%以上,提高基金保障能力。
  (3)继续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下岗职工和企业新的减员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妥善解决生活困难较大的群众的实际问题。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对其中退休较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老干部、老工人、军队转业干部等要重点倾斜。对包括参加抗美援朝在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央财政将在原有补助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适当的生活补助。对1949年10月1日至所在地解放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对低保家庭在就医、子女人学和住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通过采取临时救济、减免学杂费和提供廉租住房,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等多种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各级财政要适当加大这方面的支出。

  三、积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各级各部门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建立健全就业和再就业责任制度,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和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坚决完成今年全省4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任务。
  (1)大力发展服务业,广开就业门路。贯彻落实《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01]98号),研究出台我省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和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抓紧启动中心城市社区服务业14个示范工程。加快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等服务行业;充分发挥湖南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集体、个体和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要重视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2)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注意把握好分流富余人员的规模和节奏,鼓励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转制和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安置好本企业富余人员。对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3)积极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税费、提供专项小额贷款,对微利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据实贴息。对服务型企业新招下岗失业人员,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适当减免税收的优惠。对特殊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提供就业援助。在全省范围内普遍推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落实优惠政策的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国家再就业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4)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劳动力特别是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大对劳务输出的组织,建立完善常规性就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依托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及社会保障缴费工作结合的就业登记制度。

  四、加快国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1330亿元投资目标。
  (1)突出抓好在建国债项目。抓紧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对171个签约国债项目,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调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完成95%以上的投资规模。各级政府原已承诺的配套资金和优惠政策,要抓紧落实到位。下半年国家审计署将对2001年国债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要抓紧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2)努力保持投资快速增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各自分工和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国有投资中基建完成526亿元,技改完成220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115亿元。在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力争邵怀高速、耒阳电厂、皂市水库和天然气城市管网工程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国债后续项目投资。积极落实开发银行贷款,探索启动条件好的市州第二批和财力较强的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打捆项目,抓紧衔接落实开发银行意向承诺的21个项目。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改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和服务环境,力争集体个体投资增长9-10%。
  (3)抓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明年国家投资将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基础设施、西部重点建设、科技教育、高技术和设备国产化、续建国债项目等方面。各级政府要有针对性地早作准备,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同时抓好长株潭利用世行贷款、武陵山区日本贷款扶贫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抓紧编制《洞庭湖“4350工程”规划》。

  五、提高工业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1)切实加强工业生产组织调度。积极协调落实好电力、运输、原材料供应等生产条件,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大扭亏增盈力度,在保持盈利大户继续增盈的基础上,对亏损大户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层层落实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压库促销,确保完成全年利润目标。
  (2)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抓紧“十大标志性工程”项目的启动实施,对已开工的72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未开工的20个项目尽快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完成90亿元投资任务。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紧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省高新技术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抓住国家将实施软件行动计划等专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机遇,策划组织有一定技术和产业基础的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笼子。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切实改变规模以下工业低速增长的局面。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坚决制止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在我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大依法整顿关闭小煤窑、小钢铁厂、小水泥厂、小玻璃厂和小造纸厂等小厂矿的工作力度。
  (4)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惩处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稳定工作,把可能导致企业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5)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竞争性领域中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多种形式,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对已改制的国有企业继续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加强直接融资,强化资本运营,促进企业重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对依法应当关闭的矿产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关闭破产,推动劣势企业退出市场。

  六、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1)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逐步将纳税对象全部纳入税控网络,从源头上堵住税收的流失。对重点税源户税收入库情况,进行跟踪征管;对第三产业新增营业税、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源加强征管;对集贸市场、房屋出租、车辆营运等小税种加强排查和监管。从严审批缓征税款,尽可能减少新欠的发生,加大清欠力度,特别要做好重点税源行业的清欠工作,对确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清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加强对“免、抵、退”出口企业的严格审核,防止造假偷逃增值税;坚决制止“包税”和越权减免,确保税收依法应收尽收。抓紧清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凡到期的一律恢复征税,并不再擅自出台新的优惠和变相优惠政策。
  (2)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各级政府都要严格执行财政支出预算,除救灾等少数急需的特殊支出外,一律不再追加新的支出项目。坚决按照中央要求,停止建设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暂停新批准建设行政办公楼、培训中心和内部高档娱乐设施等项目。对这类项目,财政不得安排资金,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使用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各级财政都要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支出等事关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开支,进一步压缩和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费等支出,严禁公费旅游。停止没有实效又乱拉赞助的各种研讨会和“办节”活动。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两分离”,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加强财政监管和综合调控。
  (3)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支持改善品种质量和提高效益特别是国债贴息的技术改造贷款。密切关注房地产信贷市场的变化和信贷集中的趋势,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投信制度,适当增加基层金融机构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充分发挥现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作用。规范和增加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在从严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增加效益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七、强化招商引资,扩大外贸出口。
  (1)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内外开放并举,内外资并重,扩大规模,提高水平。抓住国际资本流动出现的新机遇,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的比较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有利于促进省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外资项目。在继续把广东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作为引资重点的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合与协作,确保全年引进内资80亿元,力争达到90亿元。
  (2)进一步建立健全外经贸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出口扶持政策。继续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优先为重点出口企业退税。全面落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政策。完善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管理办法,适当扩大贷款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积极争取国家出台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等优惠政策。尽快建立出口信用保险体制,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扩大出口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工程建设,优化通关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大力扶持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的发展,逐步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
  (3)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商品展销和招商引资活动,重点组织好秋季广交会、俄罗斯交易会、厦交会、高交会、沙沙中国商品展销会,努力扩大出口成交。大力推动我省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拓宽我省出口商品营销渠道。
  (4)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境外投资的金融支持,重点鼓励优势国有企业和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资承包境外工程。

  八、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审批代理制,开展全程服务。坚决制止“三乱”行为,清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实行“一家收费”,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收费一律取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部门和特殊行业“强买强卖”、中介组织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顿。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资等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各种非法经营,重点整治加油站、音像制品、网吧、旅游市场,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合同欺诈以及其他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3)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着力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信用紊乱、坑蒙拐骗、逃废债务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实现社会信用秩序的根本好转。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良好,虽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有利条件很多。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六大献礼。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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