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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报送建筑业2003年定期统计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5 生效日期: 2003-07-25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质[2002]63号)、《关于深入开展建筑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2]482号)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的要求,从2002年第三季度开始,建筑业企业应按新的统计报表制度和软件报送季度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建筑劳务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并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内容之一,对不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建筑企业,我厅将根据情况在资质年检中通报批评,并记录在企业年检栏内。

  二、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均应使用“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软件报送报表,并在今年8月20日前,将购买该系统软件的款项直接汇至北京建华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详见企业软件购置单),劳务企业暂时只报送纸质报表。建筑企业凭汇款凭证在软件培训班统一领取软件及操作手册(企业可将购买软件的款项在培训时直接交给北京建华信源公司)。

  三、2003年定期报表报送时间和报送资料。
  1、各地级市建设局(建委):每季季后25日前,报送数据盘两张(或电子数据文件)、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企业报表明细一份,未报报表的企业名单一份(同时报送该名单的Word文档)。
  2、各市建筑企业:每季季后20日前,报送数据盘一张(或电子数据文件)、报表一份(加盖公章)(各地级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送时间)。
  3、省属建筑企业填报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一份报省建设信息中心,一份经省建设信息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后退还企业留作资质年检资料(本部在广州市外的省属企业的季报委托驻地建设局审核)。

  四、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将根据各地购置软件的情况,从7月下旬起安排有关培训班,指导各单位正确使用该软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市建设局(建委)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认真填写《企业软件购置单》并落实各企业负责统计报表的人员参加培训。有条件的可在培训班形成2003年第二季度报表数据文件。

  五、省建设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05室(沙河顶19路军牌坊旁),邮编:510500,电话(020)87250824、87251571,联系人:凌红梅。

附:1.“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推广实施计划 2.《企业软件购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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