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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宫廷爱乐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7 生效日期: 2007-10-17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03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03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宫廷爱乐乐团一行50人,于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7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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