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铁运[2006]177号
各铁路局:
铁道部2000年印发的《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1999〕 146号)对维护工务线桥设备,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铁路大提速和重载运输的不断发展,我国铁路的运营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第六次大提速后部分既有线运营速度将达到200km/h,随着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全路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和工务检修分开的维修管理体制改革,工务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现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不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要求。为此,铁道部组织对现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发给你们(另发单行本),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届时,铁道部原发《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1999〕146号)废止。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