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自动报警网络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5 生效日期: 2001-04-05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1]111号

  天津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审定自动报警网络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公司运行两年的自动报警网络试行价格核定为正式价格,批复如下:   一、自动报警网络初装费:家庭用户安装4防区的收费标准为2850元;单位用户安装6防区的收费标准为3850元(含安装费、材料费、变压器、一次性电池、铁箱)。
  二、服务费:家庭用户每月30元;单位用户每月100元。
  三、自动报警网络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按照用户自愿安装,有偿服务的原则收取,不得强行安装收费。
  接文后,请你公司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手续。
  此复。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