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1]151号
天津开发区恒兴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宇翔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南开区密云路12号承建的宇翔园54282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14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