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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开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2 生效日期: 2006-01-22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中共沈阳市委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现将《沈阳市开展“开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
2006年1月22日
沈阳市开展“开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市委、市政府决定,2006年为“开放年”。现制定开展“开放年”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开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为目标,以对外开放为主线,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空间建设和投资环境改善,大力吸引国内外资本聚集沈阳,实现经济发展速度“不低于2005年的增长水平,不低于东部沿海城市的平均增长水平”,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开放年”总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开放年”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开放意识,形成浓厚的对外开放氛围;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度增长,提前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建立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运转高效的对外开放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对外开放的良好局面。
  “开放年”招商引资的具体目标是: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必保增长15%,达到24亿美元;力争增长20%,达到25亿美元。其中,确保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0个,实际利用外资占总额的45%以上;全市工业项目利用外资力争占总额的55%以上;城市建设(包括房地产)项目利用外资力争占总额的30%以上。引进国内资金500亿元,引进500万元以上项目1800个;确保1000个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其中包括工业产业集群项目500个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实现利用外资大幅度增长
  今年,我市招商引资要围绕重点开发区(园区)、产业布局、国有企业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展开,对外突出对韩日、东南亚、欧美和港台等重点国家、地区开展招商;对内重点对“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等地区开展招商。要在利用好现有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的同时,改革招商体制,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增强招商实效。
  1.做好领导出访招商工作。领导率团招商,是接触外商高层,推进重大项目,促成项目落地的重要措施。要把领导招商重点放在重大项目、产业集群项目上,把工作重点放在领导出访招商的前期项目准备上。今年,市主要领导率团出访招商至少要安排两次;每个月要有一名副市长在国外重点国家和国内沿海发达省市招商;各区、县(市)、开发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率团出访招商要安排两次以上。
  2.充分发挥招商代表处作用。在重点国家、地区设立招商代表处,派出招商团组常年开展招商,是去年试行的招商新方式。市政府在设立驻韩国招商代表处的基础上,还要在日本、德国和香港设立招商代表处。招商代表处要发挥直接招商和组织全市招商的作用,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招商。有条件的区、县(市)和开发区都要借助招商代表处这一平台和渠道,派出常年招商小组或人员,加大国(境)外常年招商力度。
  3.大力推进中介机构招商。中介招商是非常有潜力的一种招商方式,要大力提倡开展中介招商。要充分发挥国内外经济团体、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国外企业在华办事处的作用,帮助我市招商。年内至少要与500家中介机构建立委托招商关系,使其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一支生力军。为了有效地与中介机构开展合作,我市成立投资项目信息交流交易中心,为中外双方发布招商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对接、开展项目交流交易提供平台。
  4.借助大型活动开展招商。举办大型活动的目的之一是为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和载体。要把各项活动做大做实,把举办活动的重点放在招商引资上,抓住在国内外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的有利时机,开展富有实效的经贸洽谈活动,扩大对外影响,促进交流合作。
  5.大力开展专业化招商。围绕重大项目、产业集群项目和专业园区项目,组建专业招商团组,面向国内外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并负责项目谈判和跟踪推进,直到项目落地。
  6.积极开展包片招商和包片开发。包片招商、包片开发是有利于成片、成链条、成集群引进项目的新方式。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投资开发实力的龙头企业,包片开发建设园区,并负责园区的招商和管理工作,实现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和管理与国际接轨。
  7.抓好“依商引商”工作。充分利用在沈韩企协会、台企协会等信息渠道广、会员企业多、与国内外同类协会关系密切的优势,帮助我市招商。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鼓励其增资扩股,促进“依商引商”。
  在创新招商方式的同时,要搞好招商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推广辉山农业高新区和铁西区的招商模式,采取全员招商、竞聘上岗、绩效挂钩等办法开展招商工作;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聘请国内外专家对招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招商人员的谈判水平和成功率;要统一策划和编制一批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重大招商项目,并按国际标准进行包装;抓紧制定《沈阳市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导向目录》;编印高质量的《沈阳投资指南》、宣传画册(DVD光盘)以及相关政策汇编,做好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
  (二)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在全市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改善投资环境是“开放年”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强化全社会的开放意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要研究制定新的吸引外商的优惠政策,使我市投资环境在新的一年里迈上一个新台阶。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积极向国家申请软贷款,向新建工业园区、开发区倾斜;把工业项目补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向合资合作项目的中方企业倾斜。此外,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研究制定新的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
  2.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收费。严格按照《沈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进行收费,严禁超项收费,对巧立名目、超标准收费的要严肃处理。继续坚持同级外经贸部门与涉外执法部门(公安、消防除外)的执法会签制度,坚决制止滥收费、滥罚款、滥检查等现象的发生。
  3.完善外商投诉受理机制。落实外商投诉“三级”受理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建立“全天候”的外商投诉受理制度,力争做到解决问题不过夜。对凡是本级应该解决而未解决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正式启动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市法院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协调解决外商投诉疑难案件,年内争取解决全部历史遗留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影响投资环境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继续坚持市领导与投资商对话制度。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与外资企业协会(商会)和重点企业对话会,听取外商意见,协调解决问题。对有重大事项需要面见市长的外商,有关部门要积极安排,确保渠道畅通。
  5.创造有利于外商投资的商务环境。重点办好6所万人技工学校,为来沈投资的国内外企业提供充足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建设,建立与加工制造业相配套、与发展开放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外商投资企业对通讯、电力、供水、煤气等的需求。研究制定土地和项目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外商投资商务成本,为外商企业提供积极的支持和优质的服务。
  6.大力改善在沈外国人生活环境。要在现有条件较好的医院中设立外国人就医区,同时抓紧筹建国际医院,满足在沈外国人的就医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在沈外国人子女就学;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及周边地区和外商居住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为他们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7.创造良好的通关和出行环境。沈阳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检查站等部门要建立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机场、铁路、公路客运等部门要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窗口”形象。
  8.努力开辟新的国际航线。积极协调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争取再新开通7条国际航线,使国际航线增加到30条,进一步确立沈阳东北地区航空枢纽港地位。
  (三)以“世园会”为重点,举办好各类大型经贸活动和会议,为对外开放搭建平台和载体。要举办大型活动,是扩大沈阳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要举全市之力,精心策划和办好以“世园会”为重点的各类大型经贸活动和会议。
  1.办好“世界园艺博览会”。要做好邀请接待、宣传促销以及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确保来沈游客达到1000万人次。“世园会”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举办好各种对国内外客商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经贸等活动,举全市之力,把“世园会”办成国际一流、宾客云集的国际盛会。
  2.办好第五届“韩国周”。今年的“韩国周”要在规模、影响和实效上取得突破,要邀请韩国和国内更多的城市参加,把“韩国周”办成中韩两国交流合作的盛会。要重点组织好中韩跨国公司论坛、中韩城市市长论坛、韩国商品展等活动。“韩国周”期间,要确保韩国来沈客商超过2万人次。
  3.办好“台湾周”活动。积极邀请台湾上层人士、重点行业协会和百家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来归功沈参加“台湾周”活动。重点组织邀请台湾客商参加各种经贸活动,使沈阳与台湾的经贸合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4.办好第五届“制博会”。要进一步提高展会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重点办好数控机床、通用设备和工程机械等专业展,提高境外企业参展比例。要重点组织好世界500强CEO论坛、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信息发布会、品牌论坛、展品评奖和金融论坛等主体活动。本届“制博会”展位要达到3000个,其中境外企业展位应不少于40%。
  5.办好国际旅游节。要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努力把“旅游节”办成国际知名的旅游品牌。参加国际旅游节的城市要由去年的沈阳经济区七城市,扩大到东北三省主要城市和企业,以及与我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国内外城市。重点办好国际玫瑰花车盛装行进表演、旅游商品博览会等主体活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沈观光旅游。
  6.办好第十四届世界生产力大会。这是我市首次承办的以国务院名义主办的高规格、高层次国际会议。要争取邀请更多的国外政要、跨国公司CEO参加会议,扩大沈阳影响,促进交流合作。
  7.继续办好国际农业博览会。要扩大农业博览会的规模和影响,提升“农博会”品牌效应,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力争在国际性、专业化方面有新突破,将“农博会”办成促进我市农业对外开放的盛会。
  8.继续办好国际友好活动日。要结合我市对外开放需要,每个月举办一次国际友好活动日,通过外国驻华使馆邀请国外企业来我市开展交流与合作。
  9.积极邀请国外政要来访。继续通过各种渠道邀请国外政要访问沈阳,今年仍要邀请2名以上外国首脑来沈访问。
  10.扩大与国外友城合作关系。加大友城工作力度,争取与国外更多的城市建立友城和友城合作关系,重点扩大与国外友城在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责任分工
  对外开放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放年”活动中的责任分工,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工作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市外经贸局是“开放年”活动的总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策划指导、组织协调“开放年”工作,并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对国内资本的招商引资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策划和编制《沈阳市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导向目录》,确保各类项目及时立项并完成上级部门核准或备案工作。
  市经委负责协调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推进重点国有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改组改造工作,要抓住国外资本转移的有利时机,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合资合作
  市建委要本着“同等条件,外资优先”的原则,加大城市建设(包括房地产)项目对外招商工作力度,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上取得新突破。
  市农经委负责农业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在利用外资发展县城经济上取得新突破。
  市政府金融办要积极推进5家以上企业境外上市,引进2户以上外资银行落户沈阳,并争取在引进外资保险机构方面实现新突破。
  市商业局负责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对外招商,争取年内基本完成“金廊”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市财政局要保证“开放年”和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和各项大型活动顺利进行。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和解决外资项目用地中的问题,保证四大发展空间建设用地指标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要。
  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局、市城管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和验收等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教育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在沈外国人子女入学。
  市卫生局要在现有条件较好的医院中设立外国人就医区,同时抓紧筹建高水平的国际医院,以满足在沈外国人的就医需要。
  市教育局、市劳动局要办好技工学校,满足在沈投资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
  市外办(侨办)、台办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好又才港澳台侨招商工作。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协调开辟国际新航线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筹办好2006沈阳国际旅游节,并做好“文化旅游年”的相关工作。
  市“制博会”筹备办负责“韩国周”、“制博会”、世界生产力大会等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保税物流中心要确保上半年完成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工作,争取下半年封关运行。
  浑南新区、铁西区要加快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步伐,争取年内封关运行。要加大招商力度,为今年全市外贸出口增长作出贡献。
  市政府驻国内外招商代表处要在直接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积极提供项目信息,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招商活动及组织国内外企业来沈考察洽谈。
  工商、税务、公安、司法、行政执法、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开放年”改善沈阳的投资环境,在维护外商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门帮助外商排忧解难、支持外资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对外开放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安排到招商岗位,并定期进行考核,及时进行调整,让最优秀的干部工作在招商第一线。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开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沈阳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放年”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放年”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开放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开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放年”各项工作。“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市长担任主任,主管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开放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强化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放年”活动,提高全市人民参与开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进行“开放年”总动员的基础上,层层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逐步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国际接轨,在全市迅速形成浓厚的对外开放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沈阳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宣传强度和水平。要借助我市举办的各种经贸活动、国际性会议和境外旅游促销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搞好对外宣传,不断扩大沈阳的国内外影响。
  3.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照国际惯例、对照沿海先进城市、对照“两个不低于”的要求,查找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政策措施和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差距,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要发挥好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投资者监督的作用,改进工作,促进“开放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4.实行目标考核。把对外开放作为考核各单位年度经济工作的第一指标。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各部门、各单位所承担的“开放年”工作任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内资金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处理外商投诉情况、改善投资环境情况等。
  5.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每个月由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开放年”工作调度会,检查“开放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由分管内、外资的副市长分别对项目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每两个月由市长主持召开调度会,听取“开放年”工作汇报,并对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两个月向市委汇报一次“开放年”活动情况。
  6.加强缴资调度工作。继续坚持2005年形成的一整套项目缴资调度工作体系,本着各负其责、联动配合的原则,根据调资工作特点和相关部门职能,成立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和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调资综合服务办公室,与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紧密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调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管副市长每半月调度一次,并根据需要随时调度,确保完成利用外资任务。
  7.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开放年”活动实施方案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各地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及“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各区、县(市)、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开放年”活动情况,“开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专报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建立“开放年”重大事项限期办结制度和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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