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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28 生效日期: 2006-04-2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中共徐州市委
发布文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11号),推动平安徐州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根据全省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全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平安创建要扎扎实实抓十年”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把基层组织做强,把基础工作做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在基层,全面夯实我市长治久安的根基。?
  2?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四个达标、五个完善、六个健全、七个最低。
  四个达标:即镇(街道)综治办建设、“两所一队一庭”建设、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四个层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达到规范化标准;
  五个完善:即社会面防范网、社区防范网、单位内部防范网、农村防范网、科技防范网五大防范网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六个健全:即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机制六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作用;
  七个最低:即刑事万人发案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青少年犯罪率、在校生犯罪率、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率、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力争七个全省最低。?
  3?2006年,全市平安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2007年,全市平安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08年,要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同时,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力争全市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走在江北前列。?
  4?到2010年,全市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综治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市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层组织建设   5?全面推进镇(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综治委主任要由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镇(街道) 综治办为常设单列机构,综治办主任由党、政副职兼任,配一名专职副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人民武装部长兼任副主任,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可适当予以充实和加强。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组织协调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调整充实到综治办工作,也可将优秀年轻干部选调到综治办锻炼。镇(街道)综治办要有专门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装备设备。硬件上要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通讯设备,综治经费列入预算。软件上要做到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综治组织网络图、辖区防控图、综治工作情况一览表上墙;领导责任制度、综治委成员会议制度、述职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综治档案齐全。?
  6?切实加强“两所一队一庭”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派出所、司法所、公路交巡警中队和人民法庭建设,新增干警要重点投放基层,确保“两所一队一庭”建设与服务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相适应。要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要求,将有限的警力投放到基层公安派出所,派出所警力配备不得低于6人(5万人以上的镇派出所警力达万分之一点五)。要因地制宜推行基层公安所队勤务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实战警务和服务效能。要加强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全面落实省、市编制部门核定的司法所专项编制,确保配备2名以上行政编制专职人员(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司法所不少于3人)。各地编制人事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力量,制定录用计划,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调任转任、转业干部安置等多种途径充实二所人员。对已完成编制任务,但人员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调剂事业编制、其他人员或返聘退休(养)人员。要加强公路交巡警中队建设,切实做好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疏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合理调整基层人民法庭设置,配好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全面建设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法庭。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和关心“两所一队一庭”建设,鼓励优秀政法干警扎根基层工作。各地政法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优先从优秀基层政法干警中选拔。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为“两所一队一庭”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公路交巡警中队和司法所有专门的办公用房和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装备设备。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人民法庭、派出所、公路交巡警中队、司法所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办公及装备设备等基本建设和保障规范,由市综治委、办将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徐州建设考核。?
  7?不断强化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要把村(社区)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事、农工、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村(社区)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软弱涣散、综治工作不力的村(社区)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选配好党支部一班人。村党支部要明确一名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所有社区及有条件的行政村要配备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要建立与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流动人口管理站合署办公,集村(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职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治办。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领导担任,成员由社区(警务区)民警、治保民调干部、外来人口协管员、专职保安队员等组成。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村(社区)综治办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综治办、警务室、调解室等基本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话、防卫器械等必要的装备。各自然村、居民小区设立“一长二员”,自然村(小区)村(居)民小组长担任综治小组长,配备1名综治信息员和1名义务调解员。?
  8?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要以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要在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建设上下功夫,向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规范化安全管理迈进。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到位、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要进一步整顿规范保安市场,壮大保安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保安在社区防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大型活动安全保卫、金融押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保安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各县(市)区要按照城区人口万分之十二、农村人口万分之八的标准和要求,调整巩固、配齐配强由政府出资招聘的专职保安队伍,按照300-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大力加强治安信息员和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不同治安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地组建专职巡逻、兼职巡逻、义务巡逻、治安承包等不同类型的群防群治队伍。要发动村(居)民、治安志愿者、离退休人员、低保人员、送奶员、清洁工等广泛开展“十户联防”、轮班或定点义务巡逻,通过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群众自防自治组织,全面推进防范工作社会化,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三、基层工作机制建设   9?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县(市)区、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调处中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四到位”。进一步明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岗位职责,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大调解”工作质效。加强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镇(街道)调解员,社区“首席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奖惩,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在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矛盾。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依托镇(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广辟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动向。定期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尤其要及时排查和化解群体性利益矛盾以及可能引发去省进京集访或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全力压降“民转刑”案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并积极整合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全社会的调解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
  10?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加强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网络,完善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依托各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网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以建设“新安居工程”为载体,对流动人口实行“双集中”管理。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就业、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以市级人口信息数据库为载体,完善整合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旅馆住宿人员等信息系统,开发全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相融,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水平。严格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落脚点以及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控,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的能力。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的治安责任。出租房屋登记率农村要达到100%、城市要达95%,承租人登记率和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95%,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在90%以上,录入率100%。加强劳务市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和职业、房屋中介机构等重点场所、部位的整顿和管理,坚决预防和打击坑害外来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注重发挥外来流动人员中党团员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外来人员临时党团组织,积极吸纳外来流动人员加入当地工青妇和社区管理组织,提高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能力。?
  11?进一步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刑释人员当年和五年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2%和5%以下。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各县(市)区要加快安置帮教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安置帮教办要实现与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安置帮教办联网,建立徐州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微机管理系统。强化衔接管控和定期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控。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要做到所犯罪错清、改造表现清、思想状况清、就业情况清、家庭关系清。建立过渡性安置企业,各县(市)区都要拥有一个以上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通过基层党委、政府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和劳务输出,落实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责任田,帮扶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刑释解教人员谋生能力。要将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列为就业扶助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列为低保对象。广泛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结对帮教活动,对外出打工经商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帮教或委托帮教。基层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组织人员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探望本地籍服刑在教人员。在全市建立地方安置帮教机构与监狱劳教单位延伸帮教协作机制,将帮教工作延伸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之前。?
  12?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为了明天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要切实加强预防办建设,不断把预防工作网络向镇、街道、社区延伸。要加快预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已有资源,免费和优惠向青少年开放。大力加强社区青少年工作站、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社区青少年文化阵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发挥青少年法律援助阵地和青少年维权阵地的作用。要加强预防工作队伍建设,在社区建立由社区干部、专职社工、警务区民警、志愿者和家长组成的关爱小组,建立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等方法,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控制他们违法犯罪,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组织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其创业、就业提供政策优惠和扶持。要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纳入“五五”全民法制教育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把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强化义务教育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大、中、小学开除、劝退学生相关措施,对处分条件和审批程序作出严格规定,遏制辍学、失学人数上升。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市公安、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和闲散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措施,加强流浪儿童救助,落实罪错青少年帮教,关注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务工青年权益。要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努力为青少年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年内,市预防办和电信部门试行开通“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继续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青春红丝带行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一系列活动,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发展。?
  13?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一支社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报到谈话、思想汇报、家庭走访、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评议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刑罚的正确实施,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疏导、监督、联系、感化等作用。市司法局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总结和推广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年内力争1-2个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点标准,每个县(市)区都有2-3个镇(街道)达到市级示范点标准。要积极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矫正体系,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4?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及各级综治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零犯罪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住宅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旅游景区、平安大道、平安铁道线、平安家庭以及无毒社区(村)、无“小耳朵”社区(村)、无邪教乡镇(街道)及社区(村)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并建立严格的基层平安创建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年内,市综治委将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十百千”评选活动,从最基层的社区、村居入手,积极创建首批10个“平安示范镇(街道)”、100个“平安示范村(社区)”和1000个“平安示范楼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5?严格基层基础性治安管理。加强对枪支弹药,剧毒、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站点、旧车交易市场和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阵地控制,努力预防和控制发生在场所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非法安装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设施的治理;严密防范邪教组织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利用广播电视设施非法插播广播电视节目。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不良信息的监控管理,依法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封堵有害信息,查处涉网违法犯罪。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6?广泛深入地开展“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为主题,以压降民转刑案件和激情犯罪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大普法”教育要做到“四有”,即“有普法讲师团队伍、有普法志愿者队伍、有普法教育基地、有农(居)民普法学校”。要通过有声有色、生动形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鼓舞和激励政法和综合治理战线的斗志,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7?大力加强科技防范网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多元投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开展基层技防建设。按照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制定的市、县(市)110指挥中心、技防镇(街道)、技防社区(村)、技防小区、技防一条街、技防单位建设的规范和标准, 2008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道)及省际、市际、县(市)际治安卡口和城市(含县城)主要出入口查报站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对辖区主要交通道口、重点要害部位和刑事案件多发的公共复杂场所实行24小时监控。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技术防范对公安机关列管的重点单位、城市(含县城)的主要商业街道、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大中型集贸市场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全面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全面实施家庭住户技防建设工程,动员和组织城乡居民安装实用、符合标准的联网报警装置,不断扩大技术防范的覆盖面。加强科技防范系统规范化建设,按照以需求为前提、以应用为核心的要求,加强监控、报警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技防信息共享,为预防、打击犯罪服务。规划落实2006、2007年全市GPS、CK报警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市区所有110巡逻车、22个二级卡口车辆一律安装车载台。扩大社会面GPS、CK报警系统覆盖面。
  18?狠抓社区防范网建设。要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全市所有的城市(含县城)派出所要确保社区民警扎根社区抓基础工作和社区治安防范。全面落实上级政法综治部门有关社区科技防范的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辖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治安隐患整改,全面实施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住宅治安防护设施改造,全面落实居民室外财物的保管守护措施,全面落实社区巡逻控制、单位内部防范、治安志愿者看家护院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措施,努力把社区的刑事发案控制在最低限度。每个社区和公共复杂场所等,均应物建2名以上信息员,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发挥作用。派出所社区民警每月至少调查走访80户居民,熟悉辖区人口情况,及时收集反映影响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并建立走访调查台帐。派出所每月对辖区刑事发案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以适当形式向辖区群众通报治安状况,针对发案特点和防范漏洞,研究部署防控措施。?
  19?强化农村防范网建设。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贯彻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城市治安防控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不断向农村地区延伸,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治安大防控格局。一要把科技防范向农村延伸。将科技防范的措施延伸至农村地区民营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城郊结合部及案件多发的地区、线路和部位,年内50%以上的镇驻地、10%以上的村建成科技防范镇(村)。二要把治安巡逻措施向农村延伸。各县(市)区要在全市农村组建村级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开展巡逻,实行集镇专职治安巡逻向周边农村地区的延伸覆盖。三要把社区警务战略向农村地区延伸。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警务室,由民警分片包干,并在每个行政村配备1-2名以上由本村人员担任的专职保安。四要把卡口堵控措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根据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情况和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在案件多发地区、边远地区、水陆通道、乡镇结合部等建立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流动岗哨,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动态控制能力。五要把群防群治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动员和组织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和广大群众开展治安巡逻、护村护院、邻里守望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农民增强防范意识,落实自防措施。?
  20?强化社会面防范网建设。以市区三环路以内的102条主次干道,760公里城市道路为市区治安防控面,统一编制“网络化”布警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强化110指挥中心对街面、道路各警种防控力量的绝对指挥权,根据发案规律、特点,适时调整防控力量和防控区域,编织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全市所有镇(街道)都应组建以专职保安为骨干的治安防范队伍,并将辖区分成若干个巡防责任区,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省际、市际、县际、乡际交通要道、城市和县(城)主要出入口要全面建立治安卡口和查报站,实行24小时守控。案件多发路段和地区要增设明岗暗哨,强化伏击守候、化装侦察等控制措施,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
  21?强化单位内部防范网建设。各地要根据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工作实际,分类制定单位内部人防、技防、设施防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职工教育和治安管理的措施和责任。2006年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CK安装率达到100%,电视监控安装率达到95%,2007年达到100%。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电视监控安装率2006年达到80%,2007年达到95%。全市城镇校园的电视监控率2006年达到100%,逐步实施内部单位安装的技防设施向社会面延伸,2007年底前延伸率达到95%以上。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   22?在全市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政法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同时,要着力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各级综治委、办要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检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培植、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基层基础工作的进展情况。市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所属专门工作的检查、督办和指导。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基础工作,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本部门本系统最基层得到贯彻落实。要大力开展联系点结对帮扶活动,市、县(市)区综治委成员单位继续分别挂钩联系一个综治基层基础和平安建设工作相对薄弱的镇(街道),镇(街道)党政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要分工与辖区的村(社区)挂钩联系,帮助基层解决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2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督查督办和奖惩激励机制。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综治基础工作不落实或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各级综治委、办要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大力表彰优秀基层单位和基层政法综治先进个人。政法各部门对基层的绩效考核要体现基层基础工作这一重点,并把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向基层单位和基层政法干警倾斜。?
  24?要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要切实保障基层政法综治部门的正常运转经费,重点保障执法办案所需经费及干警工资津贴。对政法综治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设备、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实际需要并结合财力状况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市本级按全市总人口数每年人均不低于0.2元的标准,县(市)区按总人口数每年人均不低于0.3元的标准,镇(街道)按总人口数每年人均不低于0.4元的标准,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安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加,逐年有所增加。要切实解决警力不足、专职保安联防和外来人口协管员配备和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认真落实基层科技防范、城镇老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设施改造等防控体系建设所需经费。要加强对经济薄弱的镇(街道)、村(社区)的扶持,确保基层基础工作在当地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要通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会、治安志愿者协会及采取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和措施筹集群防群治所需经费。? ?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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