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茧协办函[2006]1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贯彻商务部“东桑西移”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地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及时了解基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建立“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工程项目进展进度,开展的工作、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各地出台的与“东桑西移”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和政策,包括管理、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支持;省市政府领导对“东桑西移”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作出的批示和指示;各地在开展“东桑西移”工程项目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下一步工作思路、建议及主要工作安排。
二、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务必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及时将本地“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分别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办。
三、我办将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上报有关领导,同时以商务部简报、市场运行快报等形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请各地积极配合,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人:郭峥平
电 话:010-85226356 85226379(fax)
Email:jsb322@126.com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