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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市、区)人口计生委:
我委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合作,在我国中西部组织实施了“加强中国中西部地区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06年4月至2009年3月。为贯彻落实好2006年8月底召开的项目启动会议精神,保证项目能够认真、规范、扎实的实施,实现项目确定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好相关活动。 一、将项目实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项目地区应将项目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背景下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推动。充分认识项目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改革创新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勇于探索,认真实践。突出项目中的家庭特色,通过项目惠及农村家庭以及其中的每个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
二、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覆盖中西部19个省(区、市),将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方面的培训。其中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海南省澄迈县、重庆市永川市、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等8个示范县(区、市)将接受强化培训和器材支持,并建立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中心,开展相应的项目活动。
三、完善项目实施机制
国家人口计生委成立国家项目指导委员会,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海南省澄迈县、重庆市永川市、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8个示范县(区、市)及其所在的省(市)分别成立省(市)级项目指导委员会和县(区、市)级项目指导委员会,并在县(区、市)级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立项目办公室;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湖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1省(区)设项目协调员,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管理等。
项目的中方专家组、中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日方项目首席顾问、协调员和短期专家将参与项目的实施、指导、督导、评估等。
四、认真总结,强化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按照项目启动会要求,在项目实施中要充分体现和利用国际合作项目所具有的前瞻性、探索性、示范性特点,勇于探索、敢于突破,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并要及时总结、形成模式、予以推广。
加强项目的科学管理,修订完善并陆续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含本年度计划、本年度培训计划)、项目督导手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机制、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指南等指导性材料,促进项目实施的科学规范。
加强相应配套资金的投入。根据项目要求,8个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市级人口计生委和项目县(区、市)人民政府每年提供总数不低于20万人民币的配套资金,单独核算,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作。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