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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表彰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优秀示范工程项目承担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9 生效日期: 2005-09-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办[2005]6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为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科委于2001年组织启动了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几年来,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在我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相继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
  为总结项目的实施经验,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的通知》(渝办(2001)113号)要求,200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科委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南岸区等10个区县(市)政务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被评定为优秀示范工程项目。经研究,对评为优秀示范工程项目的承担单位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巫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万盛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荣昌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奉节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江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口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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