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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8 生效日期: 2006-05-18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6]61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嘉峪关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市辖区内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打重特大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快速、高效、准确、及时地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预案处置案件范围
  (一)劫持公共交通工具和劫持人质案件;
  (二)持军用枪支、猎枪、运动枪或仿制的上述枪支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
  (三)抢劫金融网点、运钞车案件;
  (四)在公众饮用的水源或食物中故意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案件;
  (五)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直接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
  (六)以爆炸、纵火等手段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案件;
  (七)冲击市委、市政府和政法机关,打砸抢烧骚乱事件;
  (八)针对党政机关进行的武装暴乱事件;
  (九)其他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案件或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嘉峪关火车站、嘉峪关机场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指挥部常设机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统一掌握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情报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事件及其处置情况,接受上级命令,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指挥长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调动全市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资源,可决定适时采取重大措施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成员主要职责:
  (一)市公安局:
  1、先期处置。在接到重特大刑事案件或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接报警后,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立即部署开展先期现场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2、现场紧急处置。包括救治伤员、疏散群众、现场管制、交通管制,以及上报、通报、传达有关信息等。
  3、开展侦查。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追捕犯罪嫌疑人、案件审结起诉等。
  4、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安检和保卫工作。
  5、掌握敌情、社情动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确保大局稳定。
  (二)市教育局负责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处置工作完毕后,应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搜集、查证和侦控有关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制造恐怖事件的线索。同时协助公安机关缉捕恐怖分子。
  (四)市财政局:
  1、保障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储备和所需经费。
  2、对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
  3、为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础建设保障购置检测设备、必备装备及有关专业人才培训所需经费。
  4、与金融等部门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发现、截断犯罪嫌疑人或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
  (五)市建设局:负责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施和物资。对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重点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加强防范保护措施和安全检查。
  (六)市交通局:负责保证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协助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
  (七)嘉峪关火车站、嘉峪关机场公司:负责截查恐怖分子,严防犯罪嫌疑人或恐怖分子通过火车站、飞机场出入我市。协助公安机关设卡缉捕犯罪嫌疑人或恐怖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工作的落实。
  (二)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一旦发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参战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恪尽职守,快速反应,保证完成任务。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本预案,强化日常应急准备和针对性强的演练工作,为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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