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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9-21 生效日期: 1999-09-21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发[1999]54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请示》(藏政发[1999]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


  民政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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