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食药监安函[2003]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司已组织完成了化学药品第六批、中成药第四批(三)-第六批非处方药目录品种说明书(草案)的起草、修订工作,共852份。现将其内容登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http://www.sfda.gov.cn)上。请通知所辖地区相关企业点击网站查询,对说明书内容有不同意见者,请将意见于2004年2月28日前用书面形式反馈至:北京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邮编:100810传真:010-68315649)或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二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邮编:100061传 真:010-6716498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