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同意上交所利用交易系统进行竟价发行试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6-17 生效日期: 1994-06-17
发布部门: 证监会
发布文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你所上证交宇(94)3009号《关于利用本所交易系统竟价发行哈岁宝新股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岁宝公司2500万社会公众股在你所进行竟价方式发行股票的试点。
  二、在该次试点中,请你所积极配合哈尔滨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经济、安全的原则,精心组织、设计,抓好此次试点工作。
  三、发行结束后,请将发行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