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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出境游组团社发生游客滞留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 2006-10-23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布文号: 旅办发[2006]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建设兵团旅游局,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旅游局(委),苏州、桂林、黄山市旅游局:
  今年4月至8月,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天津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等七家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赴欧洲,赴澳、新旅游团陆续发生少数游客非法滞留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今年4月29日,该社组织的两个赴欧旅游团(共计63人)中有9名游客在抵达西班牙马德里后脱团滞留。
  2、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今年5月19日,该社组织的赴澳旅游团中有4名游客在境外滞留。
  3、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今年6月17日至7月6日期间,该社组织的五个赴澳旅游团中有6名游客在境外滞留。
  4、中国旅行社总社:今年7月9日,该社组织的赴澳、新旅游团共8名游客,全部在境外滞留。
  5、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今年8月9日,该社组织的赴澳、新旅游团中有3名游客在境外滞留。
  6、天津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今年6月14日,该社组织的2名赴澳旅游游客在境外滞留。
  7、吉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4月27日,该社组织的38人旅游团中有2名游客在抵达西班牙马德里后脱团滞留。
  经查,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天津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组团社在发生游客滞留后,及时报告了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吉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两家组团社则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于上述组团社发生的游客滞留问题,国家旅游局将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组团社做进一步处理。
  希望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游客滞留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组团社建立健全出境游业务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设部门和门市部管理等的监管力度,督促组团社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防止游客非法滞留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国家旅游局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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