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7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等1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HJ/T 302-200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HJ/T 303-2006)
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花岗石类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 319-2006)
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高压整流电源(HJ/T 320-2006)
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HJ/T 321-2006)
六、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HJ/T 322-2006)
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雾器(HJ/T 323-2006)
八、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HJ/T 324-2006)
九、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框架(HJ/T 325-2006)
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HJ/T 326-2006)
十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HJ/T 327-2006)
十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J/T 328-2006)
十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HJ/T 329-2006)
十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HJ/T 330-2006)
十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HJ/T 331-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HBC 36-2005)
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家具(HBC 22-2004)
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花岗石类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CRJ 040-1999)
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高压静电除尘用整流设备(HCRJ 011-1998)
五、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HBC 35-2004)
六、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卧式电除尘器(HCRJ 002-1996)
七、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管极式电除尘器(HCRJ 044-1999)
八、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电除雾器(HCRJ 045-1999)
九、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HCRJ 042-1999)
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袋式除尘器 滤袋框架(HCRJ 016-1998)
十一、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HBC 030-2004)
十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袋式除尘器 滤袋(HCRJ 015-1998)
十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CRJ 013-1998)
十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HCRJ 014-1998)
十五、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HCRJ 041-1999)
十六、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汽油车排气催化转化器(HCRJ 007-1999)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