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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银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恢复经营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1-23 生效日期: 1998-11-23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查字(1998)83号
 广州银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业整顿情况的汇报及验收复业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会1998年3月19日作出的《关于广州银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证监查字[1998]10号),你公司停业整顿半年。经核实,你公司已于1998年4月停止了全部经营活动,并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整顿。现经我会验收合格,同意你公司恢复经营。
  你公司在恢复经营后,应按照期货经营的法规规范经营,认真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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