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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 商业科技工作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生产领域,如食品、调味品、畜禽加工等加工工业;商业机械工业;脏器制药工业;商办的畜牧业;饮食业的制作部分。(二)流通领域,其中又分为批发部分(包括采购、仓储、包装、装卸、运输等环节)和零售部分(包括商品零售和饮食业零售)。(三)服务修理行业。
商业科技研究工作,一定要从我们的实际条件出发,从我们的急切需要出发,从我们的技术可能出发,防止脱离实际,好高务远,华而不实的倾向。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基础科技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要总结生产实践的经验,解决生产、流通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当前,商业科技的主攻方向:(一)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二)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加强商品养护,改进商品包装、改善仓储运输条件,保持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四)改善食品卫生,防止环境污染;(五)发展综合利用,提高商品使用价值,降低商品成本,发展新的产品。
根据上述方向,近二、三年内,商业科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一)研究食品制作技术,发展方便食品。研究食品生产工艺、营养组成及营养平衡标准。发展有传统风味的制作技艺。(二)研究调味品生产的新工艺、新设备和品质测定标准。(三)研究畜禽计量、宰杀、脱毛、机械剔骨等新技术。(四)发展脏器制药技术。(五)研究食品的快速冷却、冻结、深度冷藏、快速解冻工艺和设备。(六)研究鲜活商品的储藏、运输、包装技术。(七)提高副食品、工业品的检测技术。(八)发展商品养护技术。研究商品包装技术。研究大宗商品的集装技术。(九)研究仓储搬运机械,研究新型仓库的设计,提高仓库的利用系数和经营管理技术。(十)研究花岗岩、砂岩地下油库的储油技术。(十一)研究小型、多样的各种服务修理机具和专用工具,提高电子商品的修理技术。(十二)研究防止食品污染技术和商业系统“三废”治理技术。(十三)研究畜禽疫病在流通环节的快速检测和防制技术。(十四)研究综合利用技术,开拓新原料,发展新产品。(十五)研究我国商用计算机语言,终端机联机系统和电子计算机管理技术。以上十五个方面,基本上包括了已列入国家一百○八项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中应由商业部门研究的项目;体现了立足当前,兼顾技术储备的要求。
二、管理机构 商业部和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要设科技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
商业科技管理部门是一个综合性职能机构,是各级商业行政领导在科技工作上的助手。
商业部科学技术局,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的科技处,各地区、市、县商业系统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科研所和厂、仓、站、店的科研机构是科技工作的基层工作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在具体业务上应与专业业务局(处)和公司密切联系,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
科技主管部门的任务是:贯彻落实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重点研究课题与主攻方向,协调各个科研部门的研究活动,组织协作,提供研究工作的物质条件,管理科技经费,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组织技术交流与成果推广,配合人事部门搞好科技人员的管理。
三、规划 商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是商业规划的组成部分,要明确商业现代化过程中需要探索的课题,也要确定当前生产加工、商品流通、服务修理工作中急待研究的有关科技问题。要抓住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来带动有关的科技工作的开展。对重点课题,要深入了解与它相邻各学科的关系,找出和确定各种可能的研究途径,规划出相应的研究进程,用科学的预见去指导研究工作。因此,拟订规划时,要邀集有真知灼见、勤于此业的专业研究人员,本行业的科技人员和有经验的老职工共同商讨。要有比较系统的国内外有关情报。要按行业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它的过去,掌握它的现状,研究它的发展趋向。要从掌握国内先进水平和本地区本行业的水平当中,来确定科技工作的奋斗目标。
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科研所和有关专业公司,有特色的较大厂、店,重大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规划拟订自己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使本单位的科技工作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拟定以后,没有一点变动是不可能的,我们要以实践来检验规划的正确性,认真修改、调整,使它在内容上不断完善,比较确切地反映商业科技现代化的要求。
四、计划 科技计划包括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大科学研究三个方面。从一九八0年开始,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办法。
科技计划中的国家重点项目由国家科委核定;部重点项目由商业部核定。计划项目的管理,主要依靠各地商业局、服务局。
科学技术要走在生产前面。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客观要求和不断改进中的主观条件,每年解决几个技术问题。这样安排的好处是:(一)可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二)有利于缩短科研周期;(三)见效快,出成果早。
为了保证科技计划的实现,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应该是经过认真反复研究确有把握又有经济效益的项目。有的项目可分阶段循序渐进;有的可结合行业改造,技术革新,将其中需要科研单位协作研究的关键课题列作项目。年度计划要提前作好充分准备,年底以前要明确下一年的科研项目,争取一个比较充裕的工作时间。计划落实以后,要狠抓进度。各承担单位每季度向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每半年向商业部科学技术局汇报。
所有科研项目都需按照规定填写《计划任务书》。试行合同制的,填写《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填写时要认真、严肃。经过审定后,如有变更要有正式手续。如需撤销要有书面报告。管理单位与承担单位,对《计划任务书》或《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在执行中有不同意见时,要共同商讨后修改。
所有科研项目,都要预计它的经济效益。目前已有成果的项目,不再列入(项目)计划。相似的科研项目,可将他们组织起来,共同研究,并协商一个承担单位。
科研项目除列入当地商业部门的科研计划外,可选一部分较好的项目报当地科委,争取列入当地科委计划。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也可选若干个项目报商业部科学技术局,以便择优安排。
五、情报 情报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作到“广、快、精、准”,为各级领导制定技术政策,为基层单位“革新、改造、挖潜”,为各行各业进行科研,为商业部门参加国际会议、出国考察、援外工程等提供有关情报。
搞好情报交流,要以群众性的科技情报网为基础,以专业科研情报所和各级科研所的情报资料室为骨干,群专结合,开展情报服务工作。
情报工作要做到组织、领导、活动三落实。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
情报站、网的日常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组织协调。有关情报资料要送当地科技情报部门。
全国性科技情报工作,由商业部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分层负责。
六、成果 科技成果(包括技术革新成果,下同)是广大职工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劳动结晶,商业科技主管部门须将所属各单位的科技成果及时报送当地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商业部科学技术局。科技主管部门,要把当地成果做好分析、统计、宣传、报导和推广工作。有些成果还需要继续取得必要的数据,可以建立一定装置、机组、车间或试验场地进行扩大规模试验。需要较长试验验证的,应纳入中间试验计划。一定要把现有成果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科技主管部门和科研所应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有关技术文件,研究、试验、试制的技术资料报告,物资经费的使用情况,阶段进度,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凡属发明、新设计或新式样的成果,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科技成果,属于全民所有,全国一切单位(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都可以利用。
商业各基层单位,应密切掌握有关学科的科技成果,以便借鉴和利用,这可以使我们起步高一点,速度快一点,少花一些时间。同时也要整理好自己的科学技术成果报告,积极热情地向有关单位提供这方面的资料。也可以利用已有成果,建立各种样板,作为提高本地区科技水平的借鉴。
科技成果的推广:(一)必须经过鉴定,技术上是先进的。(二)推广的成果一定要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三)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成果推广计划。(四)成果推广前首先要在使用单位训练好维修使用人员,掌握好技术。(五)成果试制中要注意零配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成果本身也要有自己的标准。(六)成果的推广不等于大批量生产,在试用中可以作必要的修改、补充、提高,为大批量生产创造条件。
七、鉴定 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成果,都要经过技术鉴定,以便及时地得到巩固、推广和提高。
技术鉴定,按项目的重要性和涉及面的大小,分为国家鉴定、部鉴定、地方鉴定和基层鉴定四级。
技术鉴定,除邀请当地科委参加外,应邀请有关研究、设计、试制、试用单位的有关同志,以及专业的科研所和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鉴定的组织要严密,根据项目的特点,组织若干个专业小组(如技术文件审查小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小组、技术数据测定小组,等等)。参加鉴定的同志,应按照个人特长分别参加各种鉴定工作。
鉴定的产品,应经过充分的试验验证,提出研究、设计、试制、试用等方面的有关技术文件。
鉴定时要发扬技术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用一切经过试验的办法,用实践来统一认识。鉴定的产品,都应当对其技术上的成熟程度、经济上是否合理、应用的范围和条件等做出结论,提出可否推广的建议,指出进一步改进提高的方向。
为了节约人力、物力,鉴定工作要注意:(一)鉴定会的规模不宜过大,只限必要的专业人员参加。(二)鉴定会议前应充分做好种种准备工作,技术资料可在会前分发,鉴定时集中在测试、考核、评议上。(三)同一地区的、相同性质的项目,可召开联合鉴定会。(四)主办单位要坚持原则。把会议开得朴实、有效率,会上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拖到会后,会上应发的文件不欠帐。
八、奖励 目前,国家有《发明奖励条例》、《科学奖金暂行条例》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前两项是国家奖。属于发明的,按发明奖励条例办;属于发现的,按科学奖金条例办;其余的则按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办。技术改进的奖金在企业单位计入成本费中,在事业单位则从事业费中开支。科技管理单位要办好奖金的申报工作和评议工作。
各地商业局、服务局也可根据地方的特点,拟定地方的科技奖励办法,但奖金不要重复。奖金必须发给作出直接贡献的本人,而且不应影响获得奖励的人应当享受的企业奖励。
九、经费 科技经费,是开展科技工作的物质基础。国家科委或省市自治区科委的重点科研项目的经费由科委拨给,商业部重点项目的经费由部里拨给。
各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商业局、服务局的科学研究经费,科技情报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费,应在每年的利润留成中或从更新改造资金中给予补助。技术革新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开支。
商业部的科研经费是按项目专项补助的,项目确定后由省市自治区商业局、服务局掌握,按进度拨款,年终要进行结算,项目完成后要进行决算。
为使科研与业务密切结合,促进企业的现代化,有的企业单位可设立科研室或科研所,经费在企业经营管理费中开支。有的科研所可设实验工厂,作为试验场所。有些科研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
科研机构的基建,实验工厂和中间试验的基建,按基建程序列入地方的基本建设计划,统筹安排。
科技主管部门应本着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费用。
十、物资 科技研究所需物资的渠道:统配物资,按经费来源申请;部管物资,按项目申请。列入国家科委和部的项目,由部科学技术局统一申请;列入地方科委和地方专业局的项目,由地方安排解决。试剂、部分仪器和机电产品,可向各地科学器材公司联系订货,其它物资均由地方安排。
为了及时提供科研所需物资,各地在编报项目计划的同时,要填报所需物资计划,写明品名、规格、数量,以便与有关物资部门订货和签订合同。
订有《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的,经费和物资的申请、拨付,按照国家科委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人员考核 各地商业局、服务局,要经常对科学技术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方面和业务方面的考察。业务考察要建立业务考绩档案,包括登记简历表,业务自传,著作和论文目录,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的评价,业务评定,参加国内外科学技术活动的情况,培养人才的成绩,业务奖励等。重大发明请抄送部科学技术局。
科学技术人员的晋升,根据他们的工作成就、科学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经过相应的学术组织或评审组织认真负责评定后,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对各类不同工作岗位的科学技术干部的考核,应当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考核每一至三年进行一次,对于特别优秀的,可随时考核予以破格提升。工程师的晋升,请抄送部科学技术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