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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0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证书领取事项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02 生效日期: 2001-03-02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公告第2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及格分数线为:《保险理论与实务》90分,《保险公估实务》60分。
  请两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于2001年4月1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最近三个月免冠二寸同底照片2张,寄至报名时所留通讯地址所在地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地址附后),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原件、考试成绩通知书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当地派出机构领取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具体领证日期和相关事宜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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