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资料的审查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22 生效日期: 2005-07-2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127号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景顺长城2005年第4号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备案的报告》(景顺长城字[2005]第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不持异议。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