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农卫合医便函[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农卫(合作医疗、基妇)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448号)精神,做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项目,我司组织专家制定了《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现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根据卫生部《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填写附表,于2005年3月底前报卫生部。
二、东部地区也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可参考《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干部和人员的培训力度。在2005年3月底前将本省培训计划报卫生部备案,11月底前,提交本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陈瑛
电话:010-68792281
传真:010-68792343
附件:
1、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考核评估方案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章)
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1:
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
一、培训目标与方式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领导干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具体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院长和相关人员分层次、分类型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决策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培训方式
1、培训以短期培训为主,政策、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现场考察相结合。
2、培训工作采取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各类型培训班应基本覆盖应培训人员。
二、培训职责分工
(一)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培训大纲、培训总体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协调培训师资的安排,对省级组织的培训进行监督。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的承办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2004年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根据卫生部编制的《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填写附表1,于2005年3月底前报卫生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
三、培训类型与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
1、培训班名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班。
2、培训对象:地、市级卫生局主管局长及主管人员,财政局主管局长;试点县(市)政府主管县长,县(市)卫生局局长、财政局主管局长和民政局主管局长。
3、培训目标:了解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当前中国农村工作现状,充分认识农村居民的健康问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深刻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科学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方向,提高领导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培训内容: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大纲》。
5、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由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分区域、分期组织实施,具体区域划分见附表2,培训时间、地点等由各承办机构与相关省份协调安排。该培训工作在2005年6月底前结束。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
1、培训班名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班。
2、培训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主管人员,县(市)财政局主管局长,试点县(市)乡(镇)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
3、培训目标:全面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点及内涵,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和各有关环节的内在联系,具备管理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有关政策,指挥有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的能力。
4、培训内容: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大纲》。
5、组织实施:该培训工作由省级组织实施,培训的师资主要由省级自行安排,如确需要,可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申请国家级师资支持。每期培训班应按《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培训,完成教学计划,保证培训质量。该培训工作在2005年10月底前结束。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1、培训班名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班,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服务监管人员培训班、财会管理人员培训班和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班三类。
2、培训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经办机构服务监管人员、财会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
3、培训目标: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内容,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机构有关人员实际操作技能。
4、培训内容: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5、组织实施:该培训工作由省级组织,可根据培训对象分别办班。培训的师资主要由省级自行安排,如确需要,可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申请国家级师资支持。每期培训班应按《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培训,完成教学计划,保证培训质量。该培训工作在2005年10月底前结束。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1、培训班名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班。
2、培训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
3、培训目标: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自觉、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定点医疗机构确立只有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
4、培训内容: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5、组织实施:该培训工作主要由县(市)级组织,培训的师资主要由省级自行安排,如确需要,可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申请国家级师资支持。每期培训班应按《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培训,完成教学计划,保证培训质量。该培训工作在2005年10月底前结束。
四、培训经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培训方案、培训教材的编制,对省级组织的培训工作的监督考核所需经费,由中央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有关材料编制以及对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所需费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安排。
四类培训班的举办由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已下拨各省),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培训,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组织的培训,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补助。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安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班采取委托承办机构分片举办的形式,培训费用由各省负担,各承办机构可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和各省参加人数,采取收费等方式解决。
五、监督与考核
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对各承办机构和省级组织的培训进行监督考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县级组织的培训进行监督考核,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省培训的考核评估工作。
具体考核评估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考核评估方案》。每个培训班的培训效果考核见培训大纲。
附表1: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计划表
附表2: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区域划分表
附件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大纲
目录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大纲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大纲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地(市)级卫生局主管局长及主管人员,财政局主管局长;试点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县(市)卫生局局长、财政局和民政局主管局长。
二、培训目标
了解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和当前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政策,充分认识农村居民的健康问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解决'三农'问题、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深刻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科学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方向,提高领导干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决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三、培训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的培训采用专题讲座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委托有关机构分区域、分期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一)参考学时:1.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农'问题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中国农村面临的主要卫生问题、农村居民健康素质提高对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影响与关系
第二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目标与基本政策
(一)参考学时:4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目标;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安排;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补偿、基金管理政策;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进展与面临的挑战。
第三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政策与基金管理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国家公共财政政策;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财政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性质与运行特点;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风险与风险防范。
第四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一)参考学时:1.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民政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2、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第五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制定
(一)参考学时:1.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基线调查在方案制定中的作用及调查内容、组织实施;
3、补偿方案测算的基本知识;
4、补偿方案制定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六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
(一)参考学时:1.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的作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报告制度;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利用。
第七部分:现场参观与考察(选修)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现场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五、培训效果考核
采用学员问卷的方式考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主管人员,县(市)财政局主管局长、主管人员,试点县(市)乡(镇)长、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主任和副主任。
二、培训目标
全面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点及内涵,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设计、组织实施与监管的能力。
三、培训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采用讲座、研讨、案例分析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概述
(一)参考学时:3学时
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目标;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政策与基金监管;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关系;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状与面临的挑战。
第二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与发动
(一)参考学时:1.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宣传与发动的意义与特点;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发动的策略与方法;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发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第三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制定
(一)参考学时:4.5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基线调查的目的、内容、方法、组织与数据整理分析;
2、补偿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补偿的模式与选择;
3、补偿方案测算的基本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4、补偿方案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补偿方案设计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组织管理的基本理论;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流程和关键环节;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设计、职责与监管制度的建设;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的内容和手段。
第五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医疗费用控制的对象和重点;
2、需方费用控制的结点与策略;
3、合作医疗管理方费用控制的结点与策略;
4、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与医疗费用控制的结点与策略:
(1)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的表现与影响因素;
(2)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常用的方法;
5、不同支付方式的激励机制、测算方法、方式选择与相应监管策略。
第六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性质、特点与运行规律;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风险与风险防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1)基金管理机构与要求;
(2)基金预算、筹集、分配与使用;
(3)基金支付与结余;
(4)基金结算与监管。
第七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测与评价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监测与评价概述;
2、监测与评价的对象、方式和频率;
3、监测与评价的内容、指标和工具;
4、监测与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5、监测与评价信息的反馈和利用。
第八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基本原则与要求;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构成要素;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采集的方法与原则;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报告的内容、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整理、反馈与利用;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第九部分:经验交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验突出的地区介绍经验,交流信息。(6学时)
五、培训效果考核
(一)本培训班采取课前知识的测试、课中练习、课后考核的方式对教学的质量进行考核;
(二)采用学员问卷的形式考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包括医疗服务监管人员、财会管理人员(包括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财政局主管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内容及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的实际操作技能,切实提高经办机构有关人员监管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人员: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定点医疗机构资料审核的重点及方法,并能准确执行应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财会管理人员: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特点和运行规律,掌握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能熟练操作应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信息管理人员: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收集方法,对各项统计指标有统一正确的认识,能熟练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各项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报告工作,并尽可能对信息进行开发和利用。
三、培训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采用培训班方式,采取课堂讲座、研讨、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实施。
四、培训的内容:
第一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所有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目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框架和内容;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操作中,各类经办人员的角色与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医疗服务监管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支付方式与支付要求;
2、基本药物目录及药品使用的监控体系;
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制度;
4、费用审核制度;
5、奖惩制度与双向转诊制度;
6、服务合同。
第三部分:供方不规范行为的表现与监管(医疗服务监管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供方不规范行为的表现与影响因素;
2、供方监督管理常用的方法: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服务的合同购买、医疗服务的行为规范(检查、药品、非药物治疗)、服务与转诊的审批、价格的监管、民主监督、考核与奖惩、审计等。
3、不同支付方式的优缺点、测算方法、相应监管策略。
4、案例研讨
第四部分医疗服务费用的审核(医疗服务监管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审核资料的要求;
2、审核的内容:病历、处方、价格、费用构成、诊治方案、入出院标准、特殊检查的应用等;
3、审核的技巧与方法;
4、审核信息的总结与反馈;
5、不同机构的行为特征的总结、分析与反馈
6、案例分析与讨论:不合理服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计费、不合理补偿的审核等。
第五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管理制度(所有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性质、特点与资金运动规律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风险与风险防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1)基金管理机构与要求;
(2)基金预算、筹集、分配与使用;
(3)基金支付与节余;
(4)基金结算与监管。
第六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财会管理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12个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总则;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科目设置、分类及使用;
3、各类会计报表的使用:基金资产负债表;基金收支平衡表;待转收入明细表;基金支出明细表;基金基本数字及财务分析表等。
4、实际案例操作
第七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制度(所有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的重要性与作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报告制度;
3、计算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中的重要性;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数据的质量控制;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的整理、反馈与利用。
第八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
(一)参考学时:根据不同类型人员的需要而定
(二)培训要点:
1、医疗服务审核基本报告信息的内容、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医疗服务监管人员培训)
2、基金管理系统基本信息的内容、指标解释、数据来源(财会管理人员培训)
3、各类基本信息的内容、指标解释、数据来源(信息管理人员培训)
4、实际上机操作与应用。(所有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第九部分现场学习与经验交流6学时(所有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五、培训效果考核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要根据培训对象安排作业,并在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二)采用学员问卷的形式考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
二、培训目标
正确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自觉密切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树立其合理、健康发展医疗机构的思想理念。
三、培训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采用培训班的方式,主要由各试点县负责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政策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背景与目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政策框架;
3、定点医疗机构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
4、国家有关农村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国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政策;
2、本地制定的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各类审核、监管、奖惩制度;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定点医疗机构在费用控制、服务质量提高、信息管理与提供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部分:合理用药与合理检查
(一)参考学时:6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基本用药目录及合理用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关系;
2、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现状、表现与危害;
3、各类基本药物选择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
4、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5、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监督、监测、评价与管理策略。
第四部分:医疗行为规范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的意义;
2、影响医务人员行为的因素及不规范行为表现;
3、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环节和策略;
第五部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医疗服务质量的内涵;
2、医疗服务质量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发展的关系;
3、医疗服务质量的监测和评价;
4、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环节和策略。
第六部分医疗费用控制
(一)参考学时:3学时
(二)培训要点:
1、医疗费用控制的范围和内容;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医疗费用控制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对控制医疗费用的需要;
4、医疗费用控制的策略。
第七部分:典型经验交流与介绍(6学时)
五、培训效果考核
采用学员问卷的形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