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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3 生效日期: 2008-10-13
发布部门: 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城[2008]60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检查各市县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情况,规范垃圾填埋场的管理,我厅近日将组织专家对第一批提出评定申请市县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等级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和内容
  依据《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规划、建设情况,技术、工艺和设备情况,运行和管理情况以及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等。
  二、评定时间和分组安排
  (一)评定时间
  本次评定共分6个检查组(每组3人)进行,评定时间为2008年10月16日至22日,到达各市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提前一天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评定的城市:开封、焦作、郑州;
  第二组评定的城市:洛阳、三门峡;
  第三组评定的城市:濮阳、安阳、新乡;
  第四组评定的城市:驻马店、信阳;
  第五组评定的城市:平顶山、南阳;
  第六组评定的城市:许昌、漯河、商丘、周口。
  三、评定方式
  1. 检查组采取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检查,收集有关资料和表格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定。
  2.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每个受检城市提出检查意见,并填写《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内容统计表》和《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检查和认定报告》,汇总整理上报省厅。省厅将根据检查组意见,汇总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提出复核申请。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检查评定工作是我厅今年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2. 各城市接受检查时需提供《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表》,交检查组带回。
  3. 检查组往返由各地负责,请开封市、洛阳市、濮阳市、驻马店市、平顶山市、许昌市于2008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前派车到登封市丰源大酒店(电话:62865081)接专家组成员,并负责送至下一个城市,最后一个城市负责将检查组成员送返郑州。
  4. 检查组组长及联系方式
  第一组:范军付 13613710293
  第二组:吴振海 13303733897
  第三组:陶鼎鼎 13903862255
  第四组:樊爱武 13629815899
  第五组:潘四红 13592598135
  第六组:崔乐新 13353665176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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