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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报送2002年特种设备普查整治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19 生效日期: 2003-12-19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锅联函[200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总局于2002年12月20日下达了专门用于特种设备普查整治经费(国质检财[2002]385号)。2003年1月9日,总局计财司、锅炉局发出《关于加强锅容管特专项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做好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2号),要求各地管好、用好此项经费,提出这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查登记、普查人员培训、建立普查登记数据档案和数据库;对普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建立重点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做到各级设备数据的传输,设备相关参数的适时更新,建立设备数据的动态管理机制等工作。并要求制订经费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为了向财政部门报送该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请你局将该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项目、用途、金额等以书面材料形式,于2004年1月15日前报总局计财司和锅炉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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