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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进行亮化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2 生效日期: 2003-08-12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自治区第十届全运会即将在我市召开,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夜景灯光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十运会期间对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进行亮化,开灯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24日每晚22:00至次日凌晨2:00。。 
  如不按照此规定时间开启的,将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乌鲁木齐市夜景灯光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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