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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用电话网质量和全程全网通信畅通,现将严格控制进入公用电话网局用交换设备品种和机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公用电话网的各级局用交换设备(包括国内、外产品)必须符合《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试行)》要求,并经部指定的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取得电信总局核发的进网许可证后,方可进网使用。
二、今后,邮电系统进入公用电话网的各级局用交换设备的科研立项、新产品试制及成果鉴定均须经部科技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非邮电系统的交换机研制、生产单位,在研制进入公用电话网的新局用交换设备时,先经各自主管部门归口审查后,与我部科技司协商确定。否则,电信总局不予办理进网手续。
三、请邮电系统交换机研制、生产单位,于一九九一年二月底前将拟进入公用电话网的空分、时分程控及脉幅调制(即PAM制)局用交换设备研制开发新情况与总体设计技术要求一并报部科技司;非邮电系统交换机研制、生产单位,可经各自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参照对邮电系统的要求,报我部科技司。
部科技司、电信总局将根据全网需求择优推荐,组织统一的集中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