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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黄河银川段开河期防凌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0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沿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凌汛期,黄河银川段发生了多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凌情,由于封河距离长、冰层厚、河道槽蓄增量大,加之近期气温快速回升,开河期冰雪融化致使黄河银川段来水量增大,极可能形成冰塞、水位骤涨,引发凌汛险情,防凌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黄河银川段开河期防凌抢险各项工作,确保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河期防凌抢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值班和巡堤查险,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防汛部门要把加强凌汛值班和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作为确保防凌安全、最大限度化解险情的重要防范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对重点滩区、堤防、穿堤建筑物、入河干沟和冰塞多发地要坚持24小时巡堤查险,密切关注凌情变化,随时掌握河势、水位、结冰流凌、卡冰结坝壅水等情况,及时报送凌情信息,确保凌情、冰情信息传递畅通。市防汛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太中银铁路施工处等险工险段凌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黄河银川段安全度汛。
二、进一步修改完善防凌工作预案,确保出现险情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防凌预案,细化和落实群众撤离的组织形式和路线等具体方案,做到周密细致,有备无患,确保凌情发生后,快速应对,有效处置。要按照预案要求抓好防凌抢险队伍、物资和机械落实,确保遇险通报、群众转移救护、人员组织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三、做好第二道防线规划,确保将凌灾损失降到最低。要规划好防凌堤溃坝意外情况下的第二道防洪屏障,在临近村庄、企业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地段,充分利用沟堤、渠堤、公路等高线地势,构筑拦截凌洪的第二道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凌灾损失。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沿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级防汛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当前防凌严峻形势和做好防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和防凌抢险的具体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开河期黄河凌汛险情的各项准备。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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