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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0 生效日期: 2003-08-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市[2003]404号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贯彻省委六届三次全会深入开展以'诚信河北'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落实省文明委广泛开展'诚信河北'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树立我省建筑业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建筑施工行业树立良好形象、推进行业文明和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建筑行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但是,建筑行业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如:串标、陪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不文明施工、污染环境等。这些在建筑市场中和企业内存在的不遵规守法、职业道德失范、诚实信用缺失等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企业,但是,它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规范,影响了诚实守信企业的合法经营,损害了我省建筑行业的形象,对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极为不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加强全行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教育,建立行业诚信机制,大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筑施工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以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制度、开展信誉等级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努力在全行业形成诚实为本、信用为重的良好风尚,为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我省建筑施工行业的形象和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内容 
  (一)在全省建筑业企业中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为本、信誉兴企、服务用户、奉献社会的宣传教育。使信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的观念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行业和企业的良好信誉。 
  (二)制定《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自律公约》作为企业的行为规范。企业通过签约,向社会公开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承诺。通过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核查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约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厅属各站办及各协会根据各自职能加快信用档案建设,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档案信息管理,为建筑行业诚信建设服务,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 
  (四)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建立企业信誉评估体系。通过信誉评估,在行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使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诚信建设的认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信建设活动更加具体生动,效果更加明显。

  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广泛发动。通过召开诚信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宣传动员;向全行业发出守法经营、有序竞争、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倡议书;通过企业报刊、工地板报、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动。 
  (二)签署自律公约,公开诚信承诺。在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企业签署自律公约,并将自律公约和签约单位向社会公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 
  (三)制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收集整理企业市场行为信息,建立企业和专业技术执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逐步扩大诚信信息采集范围,形成完善的企业诚信档案管理体制,创造条件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管理。

  五、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省建筑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曲俊义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永昌 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成  员:孙  凯  李建秋  梁  军 郑荣科  付汉泉   
         孙冬至  吕德浦  李贤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建设局也要成立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对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各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于7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蒋国才 
  联系电话(传真):0311-7034104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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