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粮电[2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2年8月18日,媒体反映河南省孟津县农民七万余元卖粮款被粮管所拖欠十余年,目前病重无钱治疗。对媒体反映的情况,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河南省粮食局派员核实、严肃处理,坚决保护售粮农民利益。河南省粮食局按照我局要求,当日派出调查组赶赴孟津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经河南省粮食局、洛阳市粮食局和孟津县委县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核查,媒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对此,河南省粮食局已按我局要求督促当地政府和粮食企业于8月18日当晚将所欠粮款及利息送到当事农民手中,并登门慰问,说明实情,诚恳道歉;同时,在全省对有关企业收购粮食的结算付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如有类似问题,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另据孟津县政府初步调查,此案涉及的粮管所负责人自2002年以来下落不明,该县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案作深入调查。
近几年,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售粮积极性,多次发文、三令五申要求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以确保农民利益。在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粮食收购政策中,国家又再次重申,要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粮食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在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粮食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支持下,近几年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以及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是,极个别粮食经营者不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对此,国家粮食局再次重申:
第一,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特别是中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对河南孟津发生的事件要引以为戒,全面清查粮款结算情况,如有欠付农民售粮款的,必须立即如数结清。在粮食收购中坚决做到“五不准”:不准坑害农民,不准为难农民,不准算计农民,不准克扣农民,不准折腾农民。
第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给农民“打白条”的问题予以特别重视。对类似河南孟津的事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三,当前正值夏粮收购旺季,早稻收购也陆续展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使农民种粮得实惠、不吃亏。努力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