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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监局关于加强铁路沿线烧荒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6 生效日期: 2012-03-06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监局
发布文号: 津安办[2012]16号
  各有关区县安委会办公室:

  

  近日,北京铁路安全监管办给市政府发函指出,春运期间,北京铁路局管内铁路沿线发生多起村民在铁路两侧放火烧荒现象,2012年2月1日18时,南仓至北仓间桥南联络线1公里+500米处(天津市境内),铁路一侧杂草着火,大火烧至铁路线路,险些引燃通过该处的xd62655次货物列车,造成列车停车。经铁路部门全力扑救,19时05分将大火扑灭,过火面积近2000平方米。铁路沿线烧荒对线路两侧及线路上空的铁路线路、通信、信号等设备以及过往列车运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且直接影响机车驾驶员行车瞭望,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对此,治平副市长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铁路沿线区县安监部门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杜绝天津境内再发生类似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治平副市长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铁路沿线烧荒严重影响行车瞭望,极易引发铁路运输安全事故。铁路沿线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烧荒问题,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迅速安排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研究措施,明确区段负责人责任,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二、强化措施,重点巡查。要整合乡镇力量对铁路沿线范围内的秸秆、杂草等易燃堆放物及行人穿越线路集中区段进行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迅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凡铁路沿线范围内的易燃堆放物要全部落实责任人,并督促限期清理。要加强巡查巡护,重点加强问题多发区段和多发时段的巡查巡护,及时防止和制止烧荒现象的发生。

  

  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铁路沿线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对铁路沿线烧荒现象的督促检查,采取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地对所辖区域的铁路沿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烧荒引发行车安全事故的乡镇,要严肃责任追究。

  

  四、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要深入田间地头对种田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讲清铁路沿线烧荒的危害,提高村民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营造确保铁路安全运营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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