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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02 生效日期: 2012-03-02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建明电[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湖北省麻城市宋埠镇野鸡岗村存在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财政部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两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尽快组织一次全面排查,以乡镇为单位检查是否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补贴方式兑付补贴,是否对补贴面积等数据进行了事前审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要对近年来本省(区、市)涉及两项补贴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尚未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办结;对于已经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解决情况,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银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各自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四、要进一步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信访受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强化乡镇财政审核职责,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和核对,彻底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今后中央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安排将与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直接挂钩。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4月15日前书面报告财政部。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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