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0 生效日期: 2011-12-10
发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布文号: 本政办发[2011]15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先进城市工作,促进我市城市无障碍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温雪琼 副市长

  

  副组长:

  

  刘莹 市残联理事长

  

  白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成员:

  

  廖家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成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永新 市交通局副局长

  

  金丽丹 市旅游局副局长

  

  彭良民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  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杨利峰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林守义 市老龄委副主任

  

  高振明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黄东兴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制定城市无障碍建设实施方案和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黄东兴(兼)、高振明 (兼)。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