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保监发[2006]175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针对保险中介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06)8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虚开发票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坚决打击和遏制虚开发票这种违法行为。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诚信规范经营的轨道上来。
二、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认真自查,切实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我局。
三、我局要结合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虚开发票的保险中介机构,查处情况将予以通报。各保险中介机构要配合中介专项检查工作,深入自查,积极整改,并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和长期经营理念。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