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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28 生效日期: 2011-11-01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公告[2011]14号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自 2011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11月1日起,我局登记机关对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等手续的个体工商户颁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本次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采取集中换照方式。对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将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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