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人社发[2011]43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举办江苏省“亨通杯”电线电缆制造工和纺织纤维检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71号)的要求,经组委会研究,本次大赛决赛定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苏州吴江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冠名,由吴江市人民政府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
二、大赛开、闭幕式
大赛开幕式定于2010年11月10日(周四)上午9:30在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吴江市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举行。参加人员: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冠名单位领导,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局长、各市代表队全体参赛选手。各参赛代表队领队应召集本队选手(当日上午纺织纤维检验工参赛选手除外)于 11月10日上午9:15提前进入会场。
大赛闭幕式定于2010年11月11日(周五)上午10:30在吴江市会议中心(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789号)举行,参加人员与开幕式相同。
三、相关工作安排
1、大赛报到。各市代表队11月9日上午12点前到吴江宾馆(吴江市鲈乡南路2155号,联系电话:0512-63420888)报到,各市领队负责签到。
2、领队会议及大赛抽签。11月9日下午4点在吴江宾馆召开领队会议,抽签决定选手工位,请各市领队和裁判长参加。
3、理论知识竞赛。11月9日15:30开始,竞赛地点在吴江宾馆,请全体参赛选手准时参加。
4、技能竞赛。11月10日全天,竞赛地点在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丝绸中等专业学校 (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西),参加人员为抽签确定的参赛选手。
5、检录:地点见《大赛秩序册》。
四、其他事项
1、大赛仲裁。为保证大赛的公正、公平,大赛组委会成立大赛仲裁组,负责处理大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参赛选手对竞赛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由各市领队负责向仲裁组反映,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2、适应性训练。适应性训练的具体时间由抽签确定,从10月31日开始,请各市按时组织选手到大赛现场进行适应性训练。
3、食宿安排。赛事期间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交通保障。开、闭幕式和选手参赛的交通保障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做好本市参赛的相关工作。
2、参赛选手参加竞赛时,现场裁判员将查验参赛选手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请各市务必通知各位参赛选手,无身份证等证件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携带相关资料和工量具应符合赛场规则要求。
4、选手要特别注意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及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安全第一,文明操作。对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并作出相应赔偿。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准备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