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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培训班培训地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0-12 生效日期: 2011-10-12
发布部门: 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与教育培训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16日在枣庄颐正园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6日上午9:00-16:30;

  二、培训地点:枣庄颐正园(枣庄市新城区颐正路六号,长白山路南端向东1.7公里)

  三、接站安排:

  枣庄市律师协会在枣庄新城区光明大道brt高速公交龟山站安排专人接站,接站时间为15日下午14:00-20:00,其他时间到达需要接站的请提前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1.在枣庄长途汽车站(老城区)下车的参会人员,出站后乘坐brt,约40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2.在京沪铁路枣庄西站、薛城区汽车站下车的参会人员,乘坐brt,约13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3.在京沪高铁枣庄站下车的参会人员,乘坐brt,约5分钟,在新城龟山站下车;

  brt高速公交为无人售票车,票价2元,请参会人员自备零钱。

  自驾车参会人员行走线路:

  1.途径京台高速(g3)的参会人员,在枣庄新城、薛城下路口下高速,驶入枣庄新城方向,进入光明大道,行驶约4.4公里在长白山路右转,向南行驶约4公里在颐正路左转,进入颐正路,向东行驶1.7公里,路北即到。

  2.从枣庄东西方向(非高速)的参会人员,进入枣庄市中或薛城后,驶入光明大道,在长白山路交叉口向南行驶(同上)。

  四、住宿就餐

  有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及时与枣庄颐正园(酒店)联系,以便预定房间。因报名人员较少,红色旅游的活动取消。订房电话:0632-8278666(直拨)或0632-8778999转前台。标准间269元(四星级标准,含早餐)。

  16日午餐为自助餐38元/位。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参会人员顺利按时参加培训,在行程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会务工作人员联系:

  潘文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秘书长,13396321566。

  冯 建,枣庄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15698025531。

  附:枣庄颐正园路线图(图略)

  

   山东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

  山东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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