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通[2011]9号
根据《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技术规范的要求,经我部认真复核和测试,现公布第三批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名单如下:
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三、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四、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六、河北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以上6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我部合规性检测,可以为卫生系统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其它已申报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服务系统正在整改测试中,我部将陆续公布通过合规性检测的机构名单。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