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迎大运、创文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5 生效日期: 2011-05-05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卫人妇[2011]10号
  委直属各单位妇女组织、委机关各处室:

  

  今年8月,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卫生人口计生系统承担了大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和食品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调动我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妇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妇女干部职工投身到“迎大运,创文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推动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通知》(深发〔2011〕2号)、市妇联《关于印发“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深妇通[2011]13号)精神,市卫生工委妇工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迎大运、创文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并认真落实如下工作:

  

  一、开展提升文明礼仪知识活动

  

  (一)开展“迎大运、讲礼仪,展示女性新风采”主题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投入到深圳市妇联发起的“百万家庭学礼仪”等活动中去,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进行礼仪宣讲和培训,传播礼仪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在“迎接大运、服务大运、参与大运”的过程中,做“知礼.懂礼.守礼.用礼”有教养有品位的优雅女性,展示我们行业女性的时代风采。塑造出卫生人口计生系统文明有礼的良好形象,为城市形象增光,为国家荣誉添彩。

  

  (二)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要积极组织参加市妇联开展的“文明家庭”评选,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家庭”,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干部职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而全面提高全员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三)积极参加“歌声传递微笑”群众歌咏活动

  

  要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组织单位女职工积极参与相关合唱团体开展“放歌深圳唱响心声”歌咏活动展演和比赛。

  

  二、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一)积极创建“巾帼文明岗”

  

  要重视培育“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平台,引导、激励、培养女性谋发展、促和谐的信心,让女性立足本职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创建更多的“巾帼文明岗”及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模范带头作用

  

  全系统各级“巾帼文明岗”要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本职,全力投入到“迎大运”的各项保障工作中去,并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系列“巾帼建功”活动起到带动一片、示范引路、共同进步的作用。妇工委将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优异的“巾帼文明岗”的事迹制作成专题片进行交流展演。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妇建,掀起创先争优、文明礼仪先进的活动热潮。动员组织全系统女职工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各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紧紧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全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以及“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的培育、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妇女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凝聚广大妇女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激励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总结经验

  

  在开展“迎大运、创文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 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加强宣传。我委将在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简报上开设“巾帼天使”专栏,请各单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好经验、好作法、优秀典型形成信息材料及时报送。大运会结束后,全面总结全系统“迎大运、学礼仪、巾帼建功、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并形成文字、图片、多媒体等多种形式总结汇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

  

  (二)着力实施,检查评价

  

  今年,将重点对各级“巾帼文明岗”的工作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报送材料,9-10月份,我委将组织对全系统各级“巾帼文明岗”检查、评估,并结合实际,组织一次“巾帼文明岗”建设工作的考察交流活动。

  

  (三)表彰优秀,弘扬先进

  

  我委将对全系统各单位开展“迎大运、创文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活动和各级“巾帼文明岗”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的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对“巾帼建功”的优秀事迹制作成专题片进行宣传展演。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