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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03 生效日期: 2011-05-03
发布部门: 卫生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下同)中医药工作,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考使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附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

  (试行)

  
  目录

  
   前言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中药房建设

  中医药人才培养

  中医药科学研究

  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进一步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水平,在总结军地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用于指导各级各类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的中医药工作。

  《指南》编制分为资料收集、素材整理、实地调研、分类编写、修改完善、专家论证等几个阶段,历经2年左右的时间。其间,广泛听取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指南》分为前言、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中医专病(专科)建设、中药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共9个方面,对综合医院如何开展中医药工作做了详尽的介绍,力争在内容上适应需求、突出重点,体现《指南》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指南》编写工作属于首次尝试。受水平所限,《指南》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综合医院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对《指南》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组织领导及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应有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院长或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医院在业务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全院中医药业务管理,或在业务管理部门中按照分工安排人员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中医药业务管理,并指导和检查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的中医药工作。

  (三)中医临床科室应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科室中医药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与方法,开发中医服务项目与特色中药制剂;在医院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全院中医药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医院中药用药规范的制定工作等。

  (四)其他

  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的负责人、业务管理部门分管中医药人员作为医院管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相关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定期参加会议和活动。

  二、管理措施

  (一)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并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
(二)保证对中医药科室建设的投入,在诊疗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改善中医药科室的工作条件,保证中医药科室与其他科室同步发展。

  (三)制定鼓励和支持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合作的措施,建立有效协作机制,为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提供制度保障。

  (四)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保证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对中医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聘要实行同行评议;对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药人员,聘任指标要实行单列。

  (五)制定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六)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规范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七)制定鼓励各临床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措施和办法,积极支持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

  (八)建立中医药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将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要注重从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对各临床科室进行绩效考核,避免以单一的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要将中医病案书写甲级率、中药处方书写合格率、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药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治愈好转率等纳入相应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中医临床科室功能定位与设置

  


  一、功能定位

  (一)中医临床科室是综合医院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主体,应该发展成为带有全科性质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二)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专病,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形成特色和专长,并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

  (三)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传播“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二、科室设置

  (一)中医临床科室应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开设中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任选专业。

  (四)中医诊室可以与中医治疗室、中药房一起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三、人员配备

  (一)中医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中医门诊根据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和工作量的大小,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和层次的中医类别医师。承担中医临床带教任务的中医临床科室,可适当增加中医类别医师的数量。

  (三)三级医院,至少有1名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二级医院,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四)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五)中医临床科室的护士应当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岗位培训,能够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六)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四、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五、设备配置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根据中医药业务工作的需要,可以配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中医诊疗设备。
(三)根据专科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四)承担中医药临床教学任务的中医临床科室,应配备与教学相关的仪器设备。

  六、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方案》、《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中医专病(专科)建设

  


  一、专病(专科)的确定

  根据综合医院的发展重点、现有中医药工作的基础、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以及当地居民疾病谱等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医院中医专病(专科)建设方向。综合医院重点发展专病,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也可以发展专科。

  二、基础条件建设

  (一)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中医临床科室开放床位的1/3。

  (二)设立中医门诊,专病门诊至少有1个固定的诊室,专科门诊至少有2个固定的诊室。

  (三)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诊疗设备,包括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

  (四)对中医建设综合医院应按计划投入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五)建立中医数据信息库,内容包括业务工作信息、病人信息、医疗质量监测信息以及本医学文献信息等。

  三、临床能力建设

  (一)中医专病(专科)擅长治疗的优势病种。综合医院中医专病应规划并培育出1个以上擅长治疗的优势病种,优势病种门诊量应占中医临床科室门诊量的1/3以上。中医专科应规划并培育出2个以上擅长治疗的优势病种,优势病种门诊量应占中医临床科室门诊量的1/3以上,住院病人也应以此类病种为主。

  (二)针对优势病种确定特有的诊疗方法。针对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坚持中医药特色的治疗。每个病种应至少有2项有明显疗效的特色治疗方法,同时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重视中医药康复。优势病种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住院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针对优势病种研究制定中医诊疗常规,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定期对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优势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治疗方案,并保证优化的治疗方案在临床全面应用;梳理专病(专科)中医治疗的难点,研究提出中医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方法。

  (三)中医特色护理。开展辨证施护,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病(专科)护理常规,并对中医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四)特色中药制剂。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发并生产用于专病(专科)治疗的医院中药制剂。没有生产条件的,可与有条件和能力的医院或制药企业联合生产院内中药制剂。医院中药制剂品种数量专科应大于2种,专病应大于1种。使用率应占重点病种诊疗人次的50%以上。

  (五)认真学习并执行专病(专科)的《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

  四、人员配备

  对于综合医院确定重点发展的中医专科,应配备3人以上的学术团队,中医专病应配备2人以上的学术团队。团队的职称水平、学历水平应明显高于中医临床科室的平均水平,以突出重点。同时,团队的年龄结构合理,形成梯队。必须确立专病(专科)的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应该是在本院该专病(专科)领域造诣最深者。

  五、科学研究

  综合医院应制定中医专病(专科)科研的计划,对于已经明确发展的中医专病(专科),要优先保证其科研资金的投入。团队成员均应主持或参加与中医专病(专科)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并努力申报省级、国家级的科研课题。

  科研内容主要为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规范、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优化、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的研究,特色中药制剂的研发与疗效观察等。

  六、宣传

  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宣传对象既包括本院的各科室,也包括社会公众。

  (一)面向院内的宣传

  主要宣传中医临床科室治疗的重点病种或优势病种或某些病种的优势环节、中医特色治疗方法和特色中药制剂等内容。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

  主要宣传中医临床科室专病(专科)建设的成果。宣传方式包括:发放宣传资料;发表与专病(专科)相关的科普文章;参与当地电视台、电台的健康教育类节目;定期组织医师深入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健康教育活动等。
中医临床科室应将以上各种宣传方式纳入科室发展计划,有系统地长期开展宣传,以扩大中医专病(专科)的影响力。可以尝试将宣传的各项工作纳入医院考核内容,以保持宣传推广的可持续性。

  

   中药房建设

  


  一、功能要求

  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综合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

  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配备

  (一)应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经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三级医院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三)中药房负责人,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四)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六)中药饮片调剂与复核人员,应为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七)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八)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可聘请经验丰富的老药工参与中药饮片质量维护。

  四、房屋

  (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综合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综合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综合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综合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综合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配置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一)中药储存设备(器具)

  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中药架药物名称清晰,无歧义,便于辨明。

  (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

  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型煅炉烘干机、消毒锅、标准筛。

  六、中药药品管理

  (一)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

  (二)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这些中药饮片的用药安全和质量。

  (三)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采购以及淘汰,应听取中医临床科室的意见。

  七、规章制度

  (一)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


   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培养对象

  主要为综合医院门诊、病房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类别医师、临床类别医师、口腔类别医师、中药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专业人员等。

  二、培养方式与内容

  (一)学历(学位)教育

  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参加高等学校中医药专业学历(学位)教育,系统学习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在职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与知识水平。

  (二)师承教育

  师承教育以跟师临床实践为主,着重提高中医药理论水平与临床实践能力。医院应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配备名老中医为指导老师,重点学习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等。

  (三)继续教育

  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等形式,主要培养职业道德、传承中医药学术、学习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注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医药工作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四)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包括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外出进修,参加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和特点,开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学伦理、中医经典理论、中医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临床实践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治未病技术、中成药合理应用、中药材辨识、中药饮片调剂、中医辨证施护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三、具体培养要求

  (一)中医类别医师

  1.住院医师

  主要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掌握所属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和主要病种诊疗方案与基本诊疗技能,熟悉常见病种(病证)的常用方剂和常用诊疗技术操作。

  2.主治医师

  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常见病和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丰富的诊疗经验,具备较高的中医诊疗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3.副主任、主任医师

  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学习名医学术思想、临床诊疗经验并掌握本学科临床前沿新进展,重点培养疑难、危重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具备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处理疑难、危重病症的能力,并且具备对本科室重要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二)临床类别、口腔类别医师

  主要通过岗位培训等方式,重点学习《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综合医院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医师熟悉中医药基本理论与知识,能够正确、合理使用中成药(包括中药注射剂)和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中药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使中药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药材辨识、中药配伍、中药饮片炮制与调剂、中成药临床应用、中药饮片煎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四)护理专业人员

  主要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使中医临床科室的护士能够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护理常规、操作规程,能够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四、制度建设

  (一)推行学术带头人制度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应推行学术带头人制度。学术带头人作为中医临床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中医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二)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综合医院应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将各类人员的培训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办法,并将考核情况与医院的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医师执业等相结合。承担中医药教学任务的人员,还应将中医药教学情况纳入其考核内容。

  (三)建立保障激励制度

  综合医院应制定中医药人才配置、梯队建设方案以及人才培养激励制度。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综合医院的岗位聘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应有利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在综合医院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门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


   中医药科学研究

  


  一、研究定位

  (一)综合医院应鼓励和支持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为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条件。

  (二)要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进一步丰富中医药诊疗思想、方法、技术,提升中医药临床防病治病能力为重点。

  (三)要在坚持中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综合医院人才、技术、学术及现代设施设备条件,注重多学科参与,结合医院具有优势的现代医学相关领域,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的科学研究。

  二、研究内容

  在国家中医药科技研究战略指导下,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科研的研究内容应适应需求、坚持特色、把握重点。根据医院的实际,着重开展以下方面的研究。

  (一)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规范的研究。

  (二)具有中医药治疗优势的病种诊疗方案优化的研究。

  (三)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传承研究。

  (四)针对临床疗效确切的经验方,开展协定处方以及中药制剂的开发和应用的研究。

  (五)疑难病、危急重症、重大传染病等疾病的中医防治方法和技术研究。

  (六)临床专科专病中医治疗难点解决的思路和方法的研究。

  (七)借鉴现代临床研究的原理和方法,开展评价方法研究。

  三、支撑条件

  要将中医药科研纳入医院科研工作计划中,为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支撑条件。

  (一)配套经费

  对国家、军队、省部级中医药科研课题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科研经费,设立奖励基金。院内课题要落实科研经费,对其他课题给予积极扶持。为中医药重点研究室或专病(专科)的科研配套专项资金。

  (二)配套设施

  1.综合医院应完善图书馆,实验室等基础条件建设,增加各类学术资源,丰富获取各类学术资源的手段,创造学术资源交流共享平台。如实验室、研究室对中医临床科室科研人员开放。

  2.综合医院应积极支持中医药科研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的购置配备。

  3.综合医院应积极建立与社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相关企业等机构的科研资源共享渠道,配备相应设备设施,保障多方面的科研资源共享。

  四、制度保障

  综合医院应建立科研保障制度,保证中医、西医科室同等对待,协调发展。

  (一)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的要求,完善课题申报、课题评审、经费保障、课题验收、人员管理、奖惩制度等科研制度。

  (二)科研人员考核激励机制

  在综合医院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应根据中医药科研特点和中医临床科室的具体情况,单独建立中医临床科室科研的考核制度和鼓励中医药科研的激励机制,促进中医药科研团队和梯队建设。

  五、科研成果认定及推广应用

  综合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院内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总结和论证等前期工作,按照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要求,做好相应的协调申报工作。在科研成果获得正式鉴定后,积极组织推广应用。对优化的中医诊疗方案尽快推广运用到临床;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病案的总结和研究成果应编辑出版并推广使用。

  

   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建立的目的

  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优势,提高临床疗效,缩短疾病进程,减少医疗费用。通过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二、协作的主要方式

  (一)会诊转诊

  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制度。在明确中医、西医治疗各自的优势病种、优势环节的基础上,中医、西医临床科室之间应主动向对方临床科室请求会诊或转诊。

  (二)诊疗方案制定

  建立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制度。综合医院要集中全院力量,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通过专家共识、临床路径、诊疗方案等方式,找准中医药切入点和介入时机,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中医临床科室要主动参与医院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制定,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治疗作用。

  (三)病例讨论

  建立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制度。在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进行病例讨论、确定治疗方案时,西医临床科室应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主动邀请中医临床科室参与本科室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讨论,听取中医临床科室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治疗作用。
(四)卫生应急

  建立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制度。中医、西医临床科室要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制定中西医参与卫生应急的技术方案,提高医院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

  (五)学习交流

  建立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制度。学习交流内容根据对方科室的需要,以临床实用为主。中医可以定期到西医临床科室介绍中医诊治疾病的理念、诊疗思路以及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讲授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成药合理应用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等;西医可以定期到中医临床科室介绍现代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等。中医、西医临床科室的医师可以到对方科室轮转一定时间,相互学习,增进了解。

  (六)科研协作

  建立中西医科研协作制度。重点要针对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急危重症等疾病,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进行联合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等。可以采取共同申报科研课题等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综合医院要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转诊、诊疗方案制定、病例讨论、卫生应急、学习交流、学术讲座以及科研协作等医院管理制度,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供制度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搭建沟通协作平台。

  (二)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协作机制的建立应以制度为保障,可以通过科室之间建立相应的制度,保证科室之间能够长期有效地开展业务合作。

  

   中医药科室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目的

  中医药科室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进一步了解中医药,提高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同时,以中医药文化建设来促进中医药科室的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一)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核心价值体系是人们精神理念、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的总和,是全体员工信奉和遵守的共同观念。

  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中医药文化的灵魂,大家普遍认为,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天人合一、调和致中、大医精诚等理念。在中医药科室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应结合自身特点,将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中医药科室宗旨、行为规范以及环境形象等方面加以体现。

  (二)行为规范体系建设

  行为规范是中医药文化在中医药科室的执行方式,是保障中医药科室人员的行为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的主要手段,也是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在从业人员行为上的具体体现。在行为规范体系建设中,应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诊疗行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以及特定礼仪等方面,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同时,应通过以下方式加强规范的落实和执行:

  1.建立制度。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可以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员工手册。

  2.教育培训。将员工手册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医药科室人员培训中,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

  3.实施考核。将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制订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4.树立典型。树立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立身边标杆,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三)环境形象体系建设

  中医药科室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在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应在中医门诊、中医病房以及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形成浓郁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文化氛围。要在遵循全院要求、充分体现科室宗旨、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大众化、个性化、实用性、审美性的原则。

  1.中医门诊部

  在全院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中医门诊部设置在便于门诊患者就医和取药的楼层。建筑及装修元素中可使用突出中医药文化特征性、象征性的符号,如具有强烈自然感的水、木、沙石等建筑外形结构设计。
2.中医病房

  中医病房可以建设中医药文化走廊,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营造视觉效果,装修设计元素中可以采用具有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图标、格言、挂饰、壁画、雕塑、肖像等。设置生药标本展示、针灸外治器具展示,本科室特色简介,专家特长介绍等项目。

  营造听觉效果,可在病区走廊,播放轻柔的中国传统乐曲或中医五行音乐等作为背景音乐。

  营造嗅觉效果,可使用具镇静安神效果的香薰,以及种植药物性花草。

  3.中药房

  依托医院品牌,名老专家形象进行中药房形象建设,树立兼具古朴浓郁中国传统医药气息以及具有合格、高效、卫生的现代化中药学硬件形象。

  中药房内部装修,药斗、调剂台面等可采用木结构传统设计;药物包装纸可以设计具有传统医学形象感的图纹。候药区可以通过悬挂名老中医箴言,置放多宝阁展示中草药标本、中药材优劣对比展示;设置中药宣传手册架等,装修中可采用古色古香的窗棂、靠椅等加强传统中医药文化气氛。

  4.全院形象建设

  全院宣传栏中中医临床科室简介应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可进行养生保健等中医科普知识宣教,及时公告中医临床科室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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