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司便函财务[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财务处:
近日,我司接到一些地方粮食企业的电话,反映有不法分子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兜售有关书籍,谋求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从来没有强行向企业推荐、销售书籍和其他商品。
二、如发现借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名义推销书籍、商业产品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应一律拒绝,并及时向财务司反映。联系电话:010-63906801。
三、请将以上内容通过一定渠道转告基层粮食部门和企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