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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8 生效日期: 2011-04-08
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信园区函[2011]86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省工业园区协会:

  

  近年来,各地、各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转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双转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双转移”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推动“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现就加强“双转移”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园要把报送“双转移”信息作为一项日常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强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人员负责信息采编报送工作。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指导本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双转移”工作信息的搜集、编写及报送工作。

  

  二、抓好重点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各地、各园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双转移”工作要点以及“双转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联系本地、本园的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向的信息采集: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双转移”政策的情况;

  

  (二)推进“双转移”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绩;

  

  (三)推进“双转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建议;

  

  (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五)省产业转移工业园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六)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有关情况;

  

  (七)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会议、调研、交流学习等)及其成效;

  

  (八)“双转移”工作的重要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结果。

  

  三、确保按时保质报送信息

  

  各地、各园应加强把握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报送信息和数据。每月10日前登录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月产业转移相关数据。每季后第一个月15日前,登录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本地区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招商引资等进展情况。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月统一报送各类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随时发生的信息随时报送。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采编的数据、文字严格把关,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信息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应有新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当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省工业园区协会受我委委托负责管理省产业转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催报、整理各类数据及文稿信息,并定期汇总各地、各园信息情况报送我委。

  

  四、加强信息管理机制

  

  各地报送的信息,经我委筛选、编辑后,主要以《双转移专刊》形式不定期刊发并发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有关部门及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信息的报送及采用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各市、各园报送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相关指标得分的依据。我委将对报送信息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年进行评选和表扬,并适当予以奖励。
    广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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