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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2 生效日期: 2011-02-12
发布部门: 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按照“保耕地红线,保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五个重庆”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市纳入责任目标考核的39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目标责任,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完成目标任务依次为:城口县、石柱县、永川区、彭水县、黔江区、垫江县、大足县、江北区、潼南县、渝北区、荣昌县、忠县、奉节县、江津区、万盛区、铜梁县、万州区、梁平县、开县、丰都县、綦江县、巴南区、璧山县、巫溪县、秀山县、云阳县、南川区、长寿区、合川区、北碚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双桥区、巫山县、涪陵区、沙坪坝区、武隆县、九龙坡区、酉阳县。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切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是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意义,确保完成2011年耕地保护目标各项任务。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基础工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地块和农户。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系统和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表册,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建设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执法和目标责任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要切实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管理,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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