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让社会了解我区发展改革部门扶贫项目建设成效,更好地宣传国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我们计划以影像图片形式发布我区“十一五”以工代赈工程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建设成果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为我委“十一五”期间年度计划下达的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由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收集编辑整理,报市发改委审核,确定能够较好地体现出各县项目的建设形象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处。所报项目应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列入此次报送内容。
二、报送内容为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两部分。
各县报送的图片资料按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两个类别选择确定一项工程,分别收集5张照片,其中,反映项目全貌的照片1张,反映项目典型特征或标志性工程建筑的照片1张,反映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场面的照片1张(照片资料不要含领导考察等影像内容),反映工程建设前当地原貌的照片1张,反映工程竣工后扶贫成效或群众受益的照片1张。照片格式统一使用jpg格式,图片分辩率应不低于500万像素。
文字资料应随图附文字说明,以客观表述为主,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投资和中央补助投资、劳务报酬(指以工代赈项目)、开竣工日期、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等,篇幅控制在200字左右。
三、报送方式请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20日(逾期视为无项目信息报送)。为保障邮件接收顺利,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以每个县图像为一个邮件进行发送。邮箱地址:xyb@gxi.gov.cn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