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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5 生效日期: 2011-01-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706号)的精神,受科技部委托,上海市科委作为本市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组织单位。现将本市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在上海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可参阅附件,或向科技部农村中心索取,或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根据科技部的要求,2011年本市拟推荐的重大项目将重点围绕中华绒鳌蟹产业、高附加值花卉产业、农村水环境治理三个方面进行推荐,优先推荐以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

  

  2、重点项目:根据科技部的要求,主要支持科技部已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链以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荐的名额由科技部农村司分配。

  

  3、引导项目:围绕国家星火项目指南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中提供的申报书、可行性方案样本,先进行离线填写;申报引导项目的单位只需填报申报书。

  

  2、请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单位于2011年在2月28日下午17点前完成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离线填报,并将材料一式5份报送市科委生物医药与农业项目管理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3、上海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查,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完成1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稿,为专家预筛选做好答辩准备。

  

  4、通过预筛选的项目,上海市科委将通知相关单位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

  

  5、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3月14日下午17.00以前报送到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

  

  四、受理地点

  

  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李时珍路288号,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内。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黄莹

  

  电 话:50801363;13501918210

  

  上海市科委生物医药处:刘春华

  

  电 话:2311251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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