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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20 生效日期: 2010-12-20
发布部门: 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川林安办[2010]6号

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


  
  四川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

  (川林安办[2010]6号 2010年12月20日)

  

  各市(州)林业(林业和园林)局,厅直属单位,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的通知》(林行发〔2010〕28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冬季是各类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采 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检查督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元旦”、“春节”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再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类专业 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摸底,自觉查找和整改火灾隐患。有生产经营任务的单位,要深入各经营站点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强化安全管理制度。 有车辆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杜绝违章驾车,酒后驾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灾后重建的安全生 产管理。林业灾后重建任务已进入冲刺阶段。卧龙保护区管理局、大渡河造林局、长江造林局、省林科院和有灾后重建任务的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 安全生产的检查督查力度,强化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沟通,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重建任务的生产安全。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单位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在下基层检查业务工作时,也要把安全生产督查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加强指导。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 主要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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