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司许[2010]98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湘司许〔2010〕98号)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你们《关于申请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该所为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注册资金 10万元,地址位于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岭3号。
二、派出律师:李宇、何俊锋、周根深。
三、负责人:李宇 。
四、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五、日常监督管理机关:株洲县司法局。
请你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