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法[2010]60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各设区市规划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保定、张家口、沧州、唐山、廊坊、邢台、邯郸、承德城管局(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执法责任意见的通知》(办字〔2009〕5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拟于2010年11月中旬对全省各设区市规划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各设区市规划稽查执法机构设置、稽查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稽查执法工作责任等情况。
(二)协调沟通机制情况。重点检查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规划局与综合执法局之间是否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及运行状况。
(三)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设区市对项目的批后管理、未批先建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罚情况,以及本年度主要执法数据、措施。
(四)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市是否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包括违法建设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稽查执法巡查制度、年度联合集中检查制度、违法行为预警预防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稽查执法联动机制、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等)及规章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
(五)违法记录情况。各设区市2010年度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8日。
检查组具体到达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石家庄 邢台 邯郸
第二组 承德 廊坊
第三组 保定 张家口
第四组 沧州 衡水
第五组 唐山 秦皇岛
四、检查方式
(一)听取情况介绍。
(二)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执法巡查台帐、行政处罚台帐和有关制度文件。同时,抽查3个行政处罚案卷。
(三)抽查项目。每个设区市抽取3个在建项目(包括1个公建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文件、现场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涉及建筑外观尺寸、建筑面积发生变更)、施工许可证、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
抽查到的三个项目凡已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请规划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的行政审批卷(附存档的建筑图)、批后管理的执法文书或记录。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请规划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提供项目巡查、立案、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或记录。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迎检的协调工作。
(二)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书面介绍材料电子版交检查组带回。
联系人:孔朝伟
电 话:0311-8790446713171802630
附件:1、规划执法队伍及制度建设工作检查表
2、违法行为记录工作检查表
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4、建设项目检查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规划执法队伍及制度建设工作检查表
受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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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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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量 |
实际人员数量 |
持证上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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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伍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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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业务指导科(室)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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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领导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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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 ||||||||
在建项目总数 |
新开工项目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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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稽查)工程总数 |
监督检查(稽查)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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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案件个数 |
监督检查(稽查)总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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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处罚案件个数 |
违法违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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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率 |
受处罚单位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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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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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台帐 |
监督检查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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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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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批转案件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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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
违法建设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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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执法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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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联合集中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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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预警预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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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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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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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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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执法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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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制度 |
附件2:
违法行为记录工作检查表
记录机构名称 |
操作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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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设备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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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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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信息录入情况 |
2010年1月至11月行政处罚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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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入系统的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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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未记录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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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情况证明使用情况 |
已开展使用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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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至11月已出具证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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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记录工作指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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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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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般程序)
评查 要素 |
评查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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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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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评价 |
一、立案审批 |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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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个人姓名、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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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案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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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案件是来自日常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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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案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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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立案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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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处理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全称,并注明具体条款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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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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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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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立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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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取证 |
1、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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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载或在案卷内调查取证文书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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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或调查询问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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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或调查询问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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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或调查询问所在的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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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或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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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或询问笔录的完整记录内容(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注明或询问违法事实与违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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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人员或询问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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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笔录有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并予以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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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调查人签名(说明更改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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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 要素 |
评查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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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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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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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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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明被调查取证当事人(包括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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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调查取证事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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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调查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明提取物证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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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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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物品保存期限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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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需保存登记应有保存登记依据、登记保存清单、领导审批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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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被调查取证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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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物品处理决定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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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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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对案件的来源记载(自查、举报、移送、领导交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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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公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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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违法事实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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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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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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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意见和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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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决定 |
1、告知和申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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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公民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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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条、款、项及完整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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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 要素 |
评查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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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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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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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有告知相对人陈述和申辩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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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告知当事人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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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告知文书应载有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及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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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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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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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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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要规范(注明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时间、告知当事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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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证笔录制作要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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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形成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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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罚 决定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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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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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 、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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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有报批文书,本行政机关的意见及印章,案件和案情陈述、处理建议、报送时间、上级行政批准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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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处罚 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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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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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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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 要素 |
评查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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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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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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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行政处罚的种类、类别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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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施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的是否有加处罚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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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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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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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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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令改正及其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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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改正通知书应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公民姓名、住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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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令改正通知书注明有基本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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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令改正通知书注明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的全称及具体条、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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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责令改正通知书有责令改正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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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责令改正的期限及行政执法主体全称和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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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纠正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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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送达和执行 |
1、送达文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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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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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予罚款的处罚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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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达的包括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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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收财物应有没收财物的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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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案报告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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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送达情况、执行情况、及其结果、承办人意见及签名、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签名、结案日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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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 要素 |
评查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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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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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评价 |
五、案卷档案 (12分) |
1、一案一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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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档案统一规定的卷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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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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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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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要工整、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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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卷内材料有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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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求按照办案过程顺序排列文书,也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放在卷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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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装订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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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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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卷内文字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予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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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结果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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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建设项目检查情况表
市2010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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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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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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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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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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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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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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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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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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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编号 |
检查环节 |
情况核实 |
存在问题 | |||||||||||||
建设 项目 法定 建设 程序 履行 情况 |
1.1 |
项目选址意见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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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时间: |
有 无 | |||||||||||||||
1.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时间: |
有 无 | |||||||||||||||
1.4 |
施工图审查、节能审查、备案 时间: |
有 无 | |||||||||||||||
1.5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时间: |
有 无 | |||||||||||||||
事项 |
编号 |
核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
项目 核查 情况 |
2.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许可总面积和栋数 |
各单体层数和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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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施工图审查 |
审查总面积和栋数 |
各单体层数和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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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施工许可 |
许可总面积和栋数 |
各单体层数和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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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际施工情况 |
总面积和栋数 |
各单体层数和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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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施工日志检查 |
监理日志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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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批后监督管理情况 |
时间: 人员: 内容: | |||||||||||||||
时间: 人员: 内容: | |||||||||||||||||
时间: 人员: 内容: | |||||||||||||||||
时间: 人员: 内容: | |||||||||||||||||
时间: 人员: 内容: | |||||||||||||||||
事项 |
编号 |
违法违规行为 |
情况核实 |
存在问题 | |||||||||||||
执法 部门 落实 职责 情况 |
3.1 |
主管部门有无对项目的巡查台账、巡查日志或记录。 时间: 人员: 内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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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主管部门是否发现违法行为。 |
是 否 | |||||||||||||||
3.3 |
对存在违法行为是否实施处罚。 |
是 否 | |||||||||||||||
3.4 |
处罚结果是否记入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
是 否 |
受检单位: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