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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4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苏教办体艺[2010]2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10〕2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09〕16号)要求,我省已于2009年11月对南京大学等20所高校的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研究,今年决定继续对南京邮电大学等25所本科院校的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详见附件一),每校1天。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见附件二),对有关高校的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

  1. 听取学校关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2.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 查看场馆设施器材;

  4. 随机召集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师生举行座谈会;

  5. 专家组汇总考核情况;

  6. 专家组向学校反馈考核情况。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 接受考核的高校每校推荐主管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一人参加考核工作,并于11月29日上午9时到省教育厅三楼会议室参加培训(宁外高校可于11月28日下午5:00前到省教育厅1205室报到)。

  3. 现场考核期间,请各高校代为安排考核组食宿,并根据时间安排表到上一所高校接专家抵校(其中每组第一所高校请于11月29日下午2点前到省教育厅接专家)。

  4. 请各高校于11月1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专家名单(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手机)报省教育厅体卫处。联系人:王红蕾,联系电话(传真):025-83335639,电子信箱:wanghl@ec.js.edu.cn。

  

  附件:1.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时间安排表

  2.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

  考核时间安排表

  

  
组别
考核学校
考核时间
考核组成员学校



南京邮电大学
11月29日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
11月30日
南京财经大学
12月1日
江苏警官学院
12月2日
三江学院
12月3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
11月29日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常州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常熟理工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11月30日
南京晓庄学院
12月1日
金陵科技学院
12月2日
南京医科大学
12月3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1月29日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三江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
11月30日
南京审计学院
12月1日
南京体育学院
12月2日
南京艺术学院
12月3日
 第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11月29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淮阴工学院
11月30日
盐城师范学院
12月1日
徐州医学院
12月2日
徐州工程学院
12月3日



江苏科技大学
11月29日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淮阴工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徐州医学院
徐州工程学院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11月30日
常州大学
12月1日
西交利物浦大学
12月2日
常熟理工学院
12月3日


  

  附件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

  考核标准与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得分
自主考核
专家考核
课程设置(25分)
1.1

(8分)

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及以上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4分)
查阅学校教务部门大课表。
 
 


(6分)

根据自身特色开设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3分)

查阅相关资料。
 
 


(6分)


有与课程性质相适应的考查考核。(2分)
查阅教材、教案及教学档案。
 
 


(5分)

按计划开展与教学课程相适应的艺术实践活动。(3分)
查阅教学档案、艺术活动记录、节目单、照片及影像资料等。
 
 
课程管理(20分)


(5分)

有专职人员从事公共艺术课程的管理工作。(3分)
查阅学校相关文件。
 
 


(8分)


所用教材经过相关的教学委员会审定(含自编教材)。(2分)

查阅教学档案及教材。
 
 


(7分)


建有学生评教网络平台。(2分)


登陆网络评教系统。
 
 
师资队伍(20分)


(11分)



教师的工作量达到所在学校同类教学人员工作量的基本要求。(2分)

查阅教师档案和相关证明。
 
 


(4分)

有集体备课制度并经常开展教研活动。(2分)

查阅教研活动资料。
 
 


(5分)

教师指导学生艺术活动按一定比例计算工作量。(2分)

召开教师座谈会。
 
 
条件保障(20分)


(10分)


有教师进修专项经费。(2分)

召开教师座谈会。
 
 


(6分)


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图书和影像资料。(2分)
实地考察。
 
 


(4分)

艺术教育中心或相关机构的网络主页畅通、内容丰富,具有艺术知识普及、艺术教育和咨询等功能。(2分)
登陆查询网页。
 
 
教学效果(15分)


(4分)

学生对公共艺术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满意度达到80%。(2分)

查阅学校评教系统。
 
 


(6分)


教师每年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教研论文人均0.5篇。(2分)
查阅相关文件及获奖资料。
 
 


(5分)


教师和学生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艺术作品。(1分)
同上。
 
 
特色(附加)(10分)
本校优于其他学校的特色项目。


 
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提供实证材料。
 
 


  注:1、本方案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及1个特色指标组成。其中,5个一级指标(共16个二级指标)为考核分,满分100分;1个特色指标为附加分,满分10分;

  2、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前三个等级对应考核分值应分别达到90分、80分和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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