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水运运行便字[2010]46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港口、运输、航道、航务)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筹备好拟定于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港航管理工作会暨港口发展模式研讨会,全面掌握全国港航管理体制、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基本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本地区港航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1、2。
(二)本地区(单位)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3。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填写附件4。
有关附件,请从我部外网上下载。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局,请将附件的电子稿发至sys637@mot.gov.cn。
联系人:经济运行处,徐杏、柳鹏,电话:010-65292639,65292677,传真:010-65292638。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1
省(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情况表
所辖地(市) | 港口管理部门名称 | 辖区内县级港口管理部门名称 | 是否由地(市)级港口部门垂直管理 | 备注 |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省(区、市)港航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表
所辖地(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称 | 港航管理机构名称 | 是否由省级港航管理机构垂直管理 | 辖区内区县数量(个) | 县级港航管理机构(不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量(个) | 县级港航管理机构是否由地(市)级部门垂直管理 | 备注 |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港航管理机构包括航运、港口、航道、地方海事、船检等管理部门。一门多牌的管理模式则只需填一个名称。
附件3
______省(区、市)港航管理装备设施配备情况表
单位:辆/台
单位或地市名称 | 运政艇 | 海巡艇 | 港政艇 | 航政船 | 航标艇 | 测量船 | 航道维护船 | 救助船 | 多功能船艇 | 引航船 | 拖轮 | 执法车 | 其他 | 备注 | |
省级 | |||||||||||||||
地市 | |||||||||||||||
… | |||||||||||||||
… | |||||||||||||||
合计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管理装备设施主要指港航管理部门用于现场执法、监管、航道养护以及安全应急和救助的车船等装备。多功能船艇是指监管救助船、航标航测船等具有两种以上功能的船艇。多功能船艇不重复计算。
附件4
港航管理装备设施配备情况表
单位:辆/台
单位名称 | 运政艇 | 海巡艇 | 港政艇 | 航政船 | 航标艇 | 测量船 | 航道维护船 | 救助船 | 多功能船艇 | 引航船 | 拖轮 | 执法车 | 其他 | 备注 | |
合计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管理装备设施主要指港航管理部门用于现场执法、监管、航道养护以及安全应急和救助的车船等装备。多功能船艇是指监管救助船、航标航测船等具有两种以上功能的船艇。多功能船艇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