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抚政办发[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市政府对各部门及县区政府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0年市政府对各部门及县区政府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0年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完成2010年全面提速、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及制定依据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考核指标
1.职能工作指标。包括经济社会指标,省政府考核指标,市委、市政府分解下达的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等年度工作任务,部门职能涉及的全市重点工作。
2.共性工作指标。包括市长公开电话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制定等。
(二)各县区的考核指标
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等工作内容。
(三)考核指标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全市总体工作和县区、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填报考核指标,经分管市长签字后报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由市长办公会确定实施。
(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指标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须向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更改。
二、考核办法
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工作进度情况实行月考核通报,半年初评,年末总评。
各部门和单位及县、区的年度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
(一)部门和单位
1.职能工作指标(70分)
按照部门和单位自检、申报,市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核定分数的程序进行。按照目标任务的分值,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根据工作完成程度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2.共性工作指标(10分)
市长公开电话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应急管理(以上四项指标共6分),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考评;依法行政工作(2分),由市法制办负责考评;“十二五规划”制定(2分),由市发改委负责考评。
3.社会评议(20分)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评议,市有关领导、市委组织部、绩效办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长联络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听取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现场量化打分。
4.加减分
省政府考核结果公布后,指标在省里排前5名的予以加分,具体分值为:第1名加5分,第2名加4分,第3名加3分,第4名加2分,第5名加1分;指标在省里排后5名的予以减分,具体分值为:最后1名扣5分,倒数第2名扣4分,倒数第3名扣3分,倒数第4名扣2分,倒数第5名扣1分;没完成指标任务的,根据省扣分情况相应扣分。
绩效指标考核分与评议分加权平均后,计算出各部门、各单位的得分,并据此确定考评等次。
(二)县、区
各县区的考核指标由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共345分)和市政府对县区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评估(100分)2项指标组成,2项指标得分加权平均后为各县区的得分,根据得分确定各县区的考评等次。
各县区的考核由下达指标任务的市直责任部门负责考核相应的指标,部门对县区的考核必须拉开档次(5分以内的指标,考评分可有小数点;10分以上的指标,考评分不许带小数点),若出现并列分数,年度总评取消此指标的同时取消下年度评比资格。
县里的考核由市农委负责汇总;区里的考核由市服务业委负责汇总。
(三)其他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部门、单位和县区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在软环境建设中出现比较严重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及“双评”考核较差单位;领导班子违纪违法立案审查被处理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等级设置及奖励
(一)等级设置
部门和单位:本年度绩效考评等级设定为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级。依据绩效考核综合得分,评出若干名一等单位、二等单位、三等单位,原则上一等单位占考核单位总数的30%。
县、区:按照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评定等次,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次。
单项奖:在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一的,授予单项工作优胜奖。
(二)奖励
市政府的各种奖励全部纳入工作绩效考评奖励中,不再重复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中省直单位的奖励可按市里政策执行,奖励资金自筹。
承担省考核指标的主要责任单位获得省政府绩效考评优胜奖牌的,每家奖励5万元。
对在招商引资(包括实际利用外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单位及个人予以单独奖励。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在市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审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定年终评估档次及奖惩兑现。
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阳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吴光常务副市长、奚克路副市长担任,成员有市政府秘书长宋庆延、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金华、市监察局局长孟昭方、市财政局局长邢恩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健平、市农委主任祁玮、市服务业委主任张哲、市外经贸局局长王咏、市统计局局长李伟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宋庆延兼任,副主任由祝健平、李伟民兼任。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年度评估指标,综合管理、督促检查绩效工作运行情况,向省考核办汇报全市工作情况。
绩效管理的督查、考核工作要按照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要求统一进行,各考核部门不得自行确定督查、考核事项,要减少工作环节,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各县区、各单位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真抓实干,确保全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